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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定財產製是什麼

約定財產製,又稱契約財產製,指夫妻通過協商就婚前財產和婚後所得財產的歸屬、處分和婚姻的對外財產責任以及婚姻終止時的財產清算與分割達成協議,並排斥法定夫妻財產製適用的夫妻財產製。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智慧財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第一千零六十三條  下列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
(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約定財產製是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