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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收購智慧財產權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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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收購智慧財產權的問題

兼併收購簡稱併購。兼併:又稱吸收合併。其實質是在企業控制權運動過程中,各權利主體依據企業產權作出的制度安排而進行的一種權利讓渡行為。併購活動是在一定的財產權利制度和企業制度條件下進行的,在併購過程中,某一或某一部分權利主體通過出讓所擁有的對企業的控制權而獲得相應的受益,另一個部分權利主體則通過付出一定代價而獲取這部分控制權。

精選律師 · 講解例項

企業的智慧財產權

智慧財產權,也稱其為“知識財產權”,指“權利人對其所創作的智力勞動成果所享有的財產權利”,一般只在有限時間期內有效。

智慧財產權主要包括:商標權、專利權、著作權。其他的也還有,包括:商號權、域名權、商業祕密、不正當競爭、植物新品種、地理標誌/原產地名稱、積體電路布圖設計專有權等。

企業智慧財產權也就是企業的智慧財產權,一般主要指:商標權、專利權和著作權。

企業智慧財產權的作用:

保護商譽、保護創新和創意:例如:商標權保護知名品牌,著作權保護創意作品,專利權保護先進技術。通過上述保護,進而可以達到提升商業競爭力的作用,例如通過知名品牌提升產品價格和銷量,通過專利權建立市場壁壘,甚至壟斷市場。

申報高新技術企業及申報科技專案中,專利也是必須提供的。

智慧財產權融資,智慧財產權質押貸款等。通過上文對企業的智慧財產權問題的回答,希望對你有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