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惡意搶注商標未使用應該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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惡意搶注商標未使用應該怎麼辦

惡意搶注商標未使用應該怎麼辦

1、如果被搶注商標處於初審公告期,可以向商標局提出異議

2、如果被搶注商標已核准註冊,可以在該商標註冊後五年時間內向商標評審委員會提出撤銷申請;如果被搶注商標屬於馳名商標,提出撤銷申請的時間沒有限制。

3、如果被搶注商標在註冊後長期沒有進行使用,可以”連續三年停止使用“為由向商標局提出撤銷申請。

4、重新註冊商標,商標不能與原商標近似。至於商標的知名度不用過於擔心,只要產品質量好,注意宣傳推廣,一樣可以取得好的銷售額。商標不一定非要和商號相呼應的。

商標惡意搶注應該怎麼認定

“惡意搶注”指的是:以獲利等為目的、用不正當手段搶先註冊他人在該領域或相關領域中已經使用並有一定影響的商標、域名或商號等權利的行為。“惡意搶注”多發生在以“申請在先”為授權原則、能帶來一定經濟利益或精神利益的權利領域,故多發生於商標、域名及商號。

關於“惡意搶注商標”,《商標法》第三十二條規定:“不得以不正當手段搶先註冊他人已經使用並有一定影響的商標”。因此,“惡意搶注”就是申請人利用不合理或不合法的方式,將他人已經使用但尚未註冊的商標以自己的名義向商標局申請註冊的行為。

所謂“惡意搶注”只是人們的通俗稱謂。按現行的《商標法》第三十一條的規定,即“不得以不正當手段搶先註冊他人已經使用並有一定影響的商標”。構成“惡意搶注”的要件有以下幾點:

1、申請人為了謀取不正當利益,這是主觀要件

2、申請人採取了不正當手段,這是行為要件

註冊商標不正當的方法

申請人利用與他人同行的關係

中小型企業最容易成為被搶注的物件。因為中小型企業在向市場推出自己的產品時,往往並不是先註冊商標再推出產品,更多的是當自己的產品有一定影響後才註冊商標。

大家都知道好的商標是一個企業的靈魂,那麼商標被別人註冊了,會給公司帶來很多麻煩和損失,首先是自己不可以繼續使用,然後後自己如果給商標投入了大量的廣告,那麼相當於是給別人做嫁衣,商標局有規定,誰先註冊就是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