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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倒閉怎麼開工作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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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證明在我們的求職過程中往往起到證明自己工作經歷、工作經驗和個人能力的重要憑證,一般情況下,若要開具工作證明,應按照程式找工作單位開具,但是,如果遇到企業倒閉的情況,應如何開具工作證明呢?關於“企業倒閉怎麼開工作證明?”的問題,本站將於下文為您作出解答。

企業倒閉怎麼開工作證明?

一、企業倒閉怎麼開工作證明

1、根據《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關於確立勞動關係有關事項的通知》的規定,你若要證明和公司之間存在勞動關係的話,你最好是能提供工資簽收單、考勤卡、工作證、招聘登記表之類的證據,如果可能的話你還可以要求你的同事出庭為你作證。

2、那麼如果企業倒閉後想要開具工作證明,方法如下:

(1)如果有以前的合同,原單位在不在都無所謂,公證合同即可。

(2)如果沒有合同,這段經歷又比較短,且對4年的全職經歷無影響的情況下,描述為學習、自己經商等。如果這段經歷很重要,只有盡力找到原單位或原單位負責人了。

二、工作證明是什麼 如何準備工作證明

1、工作證明:

工作證明是指我國公民在日常生產生活經營活動中,所需要的對經濟收入的一種證明,在銀行貸款或信用卡申請等日常生產生活經營活動中,工作證明也稱為在職證明,格式由所需證明單位的出據,出具證明的個人只需在證明中填入個人資訊,並加蓋單位公章即可。

2.如何準備工作證明

最簡單也是最正式的是公證勞動合同,做幾個副本備用。

3、開具工作證明的注意事項:

(1)開工作證明要注意必須的格式。

(2)開工作證明必須要蓋“鮮章”也就是收入證明影印是無效的。

(3)蓋的章必須是單位的公章。而且必須是圓章。

4、工作證明範文:

茲證明_______是我公司員工(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在________ 部門任________職務,已有_______年。

特此證明。

本證明僅用於證明我公司員工的工作,不作為我公司對該員工任何形式的擔保檔案。

單位名稱(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 期:______年___月___日

綜上所述,如果以前工作單位沒有倒閉,應按照流程找原工作單位開具工作證明;若以前工作單位倒閉了,則應持合同找相應部門公正。以上即為本站對“企業倒閉怎麼開工作證明?”的解答。在日常生活中,熟悉法律對於維護自身合法權益至關重要。更多相關知識您可以諮詢本站泰州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