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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訊公開申請知情權的性質特徵有哪些?

政府資訊公開 閱讀(3.11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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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訊公開申請知情權的性質特徵有哪些?

政府的資訊公開制度除了能加強政府管制外,還能實現公民的知情權力。在資訊公開方面公民知情權的體現最主要在於公民可以申請資訊公開,特別是申請那些與自身利益相關但政府資訊公開內容未涉及的部分。小編將在下文中為大家介紹資訊公開申請知情權的性質特徵,以供您瞭解。

一、知情權

知情權是指知悉、獲取資訊的自由與權利,包括從官方或非官方知悉、獲取相關資訊。狹義知情權僅指知悉、獲取官方資訊的自由與權利。隨著知情權外延的不斷擴充套件,知情權既有公法權利的屬性,也有民事權利的屬性,特別是對個人資訊的知情權,是公民作為民事主體所必須享有的人格權的一部分。

二、資訊公開申請知情權的性質特徵

社會中80%以上的資訊是由政府機關掌握的,而政府機關則往往從有利於自身管理的角度隱匿所掌握的資訊並妨礙公民對政府資訊的獲取與利用。為了打破政府機關的祕密主義,知情權這一概念便應運而生並逐漸受到人們的重視。

1、知情權又稱為了解權或知悉權,就廣義而言,是指尋求、接受和傳遞資訊的自由,是從官方或非官方獲知有關情況的權利,就狹義而言則僅指知悉官方有關情況的權利。從內容上講,知情權包括接受資訊的權利和尋求獲取資訊的權利;後者還包括尋求獲取資訊而不受公權力妨礙與干涉的權利以及向國家機關請求公開有關資訊的權利。同時,知情權這一概念還可以從兩個層次上理解,一方面是作為報道活動前提的知情權,這是為了保障資訊傳遞者的自由,與“採訪自由”幾乎是同義的;另一方面則是資訊接受者的自由,即收集、選擇資訊的自由。這兩個層次有著密切的聯絡,但又有著很大的差別,在當今時代後者的重要性則日漸明顯。作為知情權的熱心主張者至少包括:

(1)取得資訊的權利

(2)不經事前控制而印刷的權利

(3)印刷而無須擔心非經正當程式受到作為“知情權”的熱心主張者,該權利至報復的權利

(4)對於報道而言接近必須的設施與資料的權利

(5)傳播資訊而不受政府或者無視法律活動的市民的干涉的權利。

其中第(1)項的權利是最為重要的。而事實上,各種型別的國家中自始至終都存在祕密主義的傾向,各類國家都無一例外地想方設法去阻止公民獲取和利用與公共事項有關的資訊。可以說知情權在很大程度上是針對這種狀況而產生的,是為了對抗政府的祕密主義的。

2、知情權首先是一種個人權。對知情權的保障,使公民有機會充分獲取對個人而言至關重要的各種資訊,使得個人發展自身人格以及實現自身價值成為了可能,在一定程度上也可以說是公民其他的基本權利得以實現的基礎,無論資訊與思想的社會價值多麼低下,對於自由的社會而言,獲取資訊的權利都是最基本的。

獲取資訊的權力與人權保障是資訊公開申請知情權的性質特徵的最主要內容,每位公民都同等的享有這方面的知情權。但是權力的行使並不存在絕對的狀況,所以我們在行使申請資訊公開這方面的知情權時,所申請的內容必須在公開的規定內,如果涉及機密或損害他人利益其申請會被駁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