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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有土地出讓金內容裡包含了哪些具體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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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⑴主要有國有土地使用權轉讓涉及三項稅:土地稅、契稅、土地使用稅;

⑵土地稅: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稅暫行條例》轉讓國有土地使用權、地上的建築物及其附著物(以下簡稱轉讓房地產)並取得收入的單位和個人,為土地稅的納稅義務人(以下簡稱納稅人),應當依照本條例繳納土地稅。的規定貴公司不是納稅義務人可不繳納土地稅;

國有土地出讓金內容裡包含了哪些具體費用?

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契稅暫行條例》條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轉移土地、房屋權屬,承受的單位和個人為契稅的納稅人,應當依照本條例的規定繳納契稅。貴公司應該繳納契稅。根據第三條契稅稅率為3-5%。契稅的適用稅率;

⑷土地使用稅: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土地使用稅暫行條例》(國務院令[1988]17號)第四條土地使用稅每平方米年稅額如下:大城市0.5元至10元;中等城市0.4元至8元;小城市0.3元至6元;

國有土地出讓金中是否含有稅費

⑴含有稅費的,出讓土地的單位面積開發費用乘以按圖紙出讓土地的總面積。單位面積開發費用的計算辦法是,出讓土地所在小區的總開發費用除以該小區的土地總面積。

⑵財政部門可以為土地出讓金徵收管理部門核撥並提取一定比例的土地出讓業務費。具體比例應以不超過繳入金庫的土地出讓金總額的2%為準。

⑶土地出讓業務費,應按如下範圍使用:對有償出讓的土地地域內的勘探設計費;為開展土地有償出讓工作所支付的廣告費、諮詢費.

⑷土地出讓給外商過程中的外方中介人;土地在進行出讓(拍賣、招標等)時所支付的場地租金;查處未補辦出讓手續而擅自轉讓、出租、抵押原屬劃撥土地使用權的單位和個人發生的開支;為開展土地有償出讓工作及土地出讓金徵收管理工作所必需的費、購置費、調查研究費。

⑸業務人員培訓費、宣傳費;按規定由財政部門統一印製登記單、清算單、專用票據和財務報表所發生的費用;對有關票據、報表等進行保管、倉儲、運輸所發生的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