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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個人土地使用證申請書需要包含哪些內容?

土地承包 閱讀(3.24W)

一、辦理個人土地使用證申請書需要包含哪些內容?

辦理個人土地使用證申請書需要包含哪些內容?

辦理個人土地使用證申請書需要包含的內容有:申請人資訊、土地使用情況、申請原因、申請時間、法律依據以及需要說明的相關情況等。土地使用證,是確認土地使用權的法律憑證。農民集體所有土地用於非農業建設的,才需要給使用權人發給土地使用證,發證機關為縣級或者市級土地管理部門。

二、土地使用證的種類有哪些?

土地證是土地所有者或者土地使用者享有土地所有權或者使用權的法律依據。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目前我國頒佈的土地證書主要有三種:

(一)集體土地所有權證。

縣級人民政府對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進行登記造冊,核發集體土地所有權證,確定所有權。

(二)集體土地使用證。

縣級人民政府對集體所有的依法用於非農業建設的土地進行登記造冊,核發集體土地使用證,確認建設用地使用權。

(三)國有土地使用權證。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對單位和個人依法使用的國有土地進行登記造冊,核發國有土地使用權證,確認國有土地使用權。

(四)土地他項權利證明書。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對批准的土地他項權利進行登記造冊,核發土地他項權利證明書,確認土地他項權利。

三、土地使用證的變更需要哪些材料?

辦理《國有土地使用證》變更登記應提供以下資料:

土地登記申請書、《國有土地使用證》原件、《房屋共有權證》影印件(驗原件)、身份證雙面影印件(第二代雙面影印)驗原件,特殊情況附書面說明。

(一)因房屋買賣發生的個人《國有土地使用權》變更登記還應提供“關於辦理土地登記的函”(成都市土地礦權交易中心出具);

(二)因房屋買賣發生的單位《國有土地使用權證》變更登記還應提供“國有土地使用權交易審查表”(成都市國土資源局出具),同時提供法人身份證明,土地登記委託書、法人身份證影印件,受託人身份證影印件(驗原件)、企業工商營業執照、組織機構程式碼影印件。(上述材料中的影印件須加蓋申報單位的公章證明原件與影印件一致;)

(三)因繼承、贈與發生的《國有土地使用權》變更登記還應提供:《公證書》(原件)。

(四)因離婚發生的《國有土地使用權》變更登記還應提供:離婚證明或法院裁決書影印件(驗原件);

(五)因地址變更發生的《國有土地使用權》變更登記還應提供:變更地派出所出具的地址變更證明原件。

單位和個人依法使用的國有土地,由土地使用者向土地所在地的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提出土地登記申請,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登記造冊,核發國有土地使用權證書,確認使用權。土地使用證丟失或者損毀的,需要及時向當地的相關部門申請補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