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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宅基地由什麼部門審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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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宅基地由什麼部門審批?

第一,宅基地的審批權在縣級人民政府,而不是哪個部門,當然也不是鎮級政府。這一點依據是《土地管理法》,各省的土地管理實施條例,及《國土部關於加強宅基地管理的意見》等相關規定明確的,政府審批,國土部門及鄉鎮政府是具體的經辦機構,因此,農民朋友不要誤以為辦事部門為審批機關,當然如果發生縣級政府將審批權下放到鎮政府,也屬於委託性質,為了方便農民辦理宅基地審批的減政放權行為,但鎮政府是代為審批,法律後果也由縣級政府承擔。

第二,關於宅基地的審批條件也是明確的,因為農村實行的是集體土地公有制,土地屬本集體經濟組織全體成員共同共有,因此,宅基地確實具有福利性質,就必須是本村村民,宅基地以戶為單位,一戶一宅,面積法定,經過審批後頒發不動產權證後才能確定宅基地的用益物權性質。

第三,宅基地的審批程式法律規定的是比較明確的,當然也是依申請而啟動的,並不是村民只要符合條件即天然獲得,第一步,資格權的稽核,村民要向村集體經濟組織申請,由村委會在本集體組織內公示,符合爭件的,出具證明。第二步,村民向鎮國土所提交用地申請,鎮鄉建規劃部門稽核,國土所稽核通過後,將材料上報縣(區)政府辦理用地審批手續,符合條件的,政府頒發用地許可批覆檔案,農民拿到後申請頒宅基地不動產登記,取得不動產權證後,即取得宅基地建設用地使用權,可以開始建設,當然,在農民從申請宅基地到審批,再到建設峻工,鄉國土所要三到現場,做好審批和建設的基礎工作,以使宅基地審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