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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農村宅基地面積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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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農村宅基地面積是多少?

四川農村宅基地面積有多少呢?首先我們來講講農村宅基地面積是指的什麼?它是按照什麼標準執行?再看看具體四川農村宅基地面積的具體規定?四川省農村宅基地面積究竟有多少呢?本站小編將在下文為您詳細的介紹這方面的知識。

一、農村宅基地面積及標準

農村宅基地的面積是指本宅基地的建築物的佔地面積與本宅基地的空壩的面積之和。農村宅基地面積按照下列標準執行:

(一) 人均耕地不足一千平方米的平原或者山區縣(市),每處宅基地不得超過二百平方米;

(二) 人均耕地一千平方米以上的平原或者山區縣(市),每處宅基地不得超過二百三十三平方米;

(三)壩上地區,每處宅基地不得超過四百六十七平方米。縣(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據當地實際情況,在前款規定的限額內規定農村宅基地的具體標準。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條規定:農村村民一戶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積不得超過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標準。各省的具體標準不大一致。

二、四川農村宅基地面積的具體規定

根據四川省《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辦法第三十六條的規定,結合我市當地實際情況規定為:市區規劃區內的每戶60平方米;市區規劃區外的每戶80平方米。

第三十八條 農牧民一戶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其宅基地面積的標準由自治區人民政府另行規定。

第五十二條 農村村民一戶只能擁有一處不超過規定標準面積的宅基地。宅基地面積標準為每人20至30平方米;3人以下的戶按3人計算,4人的戶按4人計算,5人以上的戶按5人計算。其中,民族自治地方農村村民的宅基地面積標準可以適當增加,具體標準由民族自治州或自治縣人民政府制定。

擴建住宅所佔的土地面積應當連同原宅基地面積一併計算。新建住宅全部使用農用地以外的土地的,用地面積可以適當增加,增加部分每戶最多不得超過30平方米。

四川的標準是:城鎮居民修建住宅用地,大中城市每人不得超過10平方米,小城市和鎮每人不得超過15平方米,四人以上的戶按四人計算;農村居民或回鄉落戶的幹部、職工、城鎮居民修建住宅,每人20至30平方米,四人以上的戶按四人計算。

經過以上條例列舉,我們知道,四川作為我國的一部分,它的農村宅基地面積也嚴格按照我國的國情制定。四川農村宅基地面積嚴格按照“一戶一宅”“不超過省級政府規定的標準”和“已經出賣農村房屋的不得再申請宅基地”的政策,每人20至30平方米;3人以下的戶按3人計算,4人的戶按4人計算,5人以上的戶按5人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