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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農村宅基地管理辦法規定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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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農村宅基地管理辦法規定是什麼?

一、《四川省農村住房建設管理辦法》規定是什麼?

《四川省農村住房建設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為了規範農村住房建設和管理,提高農村住房建設質量,增強農村住房抗震設防和抵禦自然災害的能力,切實改善農村人居環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村莊和集鎮規劃建設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四川省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四川省行政區域內,農村村民在集體土地上新建、改建和擴建農村住房的建設活動及相關監督管理,適用本辦法。

第三條農村住房建設應當遵循節約用地、因地制宜的原則,符合安全、適用、經濟、環保、美觀的要求,嚴格執行農村住房抗震設防和建設質量安全標準,滿足農民生活生產的需要,體現當地歷史文化和建築風貌。

第四條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加強農村住房建設管理工作,明確農村住房建設的監管程式,落實監管人員及工作職責。

縣(市、區)人民政府負責本行政區域內農村住房建設規劃的統一領導和監督管理。

鄉(鎮)人民政府是本行政區域內農村住房建設規劃管理的實施主體。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城鄉建設、城鄉規劃、民政、財政、國土資源、環境保護、水利、林業、防震減災等部門,依法負責農村住房建設的相關監督管理工作。

第五條 省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負責制定全省農村住房建設相關政策和技術規範,對全省農村住房建設實施監督指導。

市(州)住房城鄉規劃建設主管部門負責制定本行政區域的農村住房建設配套政策,對本行政區域內農村住房建設實施監督指導。

縣(市、區)住房城鄉規劃建設主管部門,會同鄉(鎮)人民政府具體承擔本行政區域內農村住房建設的監督管理。

第六條 鄉(鎮)人民政府應當建立鄉(鎮)、村農村住房建設質量安全監督制度和巡查制度。

村民委員會可以選派代表參與農村住房建設監督。

村民會議可以組建村民建房委員會。村民建房委員會可以聘請有施工技術常識的村民作為巡查監督員,開展巡查和督查。

第七條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建立農村住房建設質量安全和抗震設防工作監管體系,健全管理制度、激勵機制,支援、鼓勵村民對農村住房採取符合本地實際的建築結構形式和抗震設防措施,鼓勵支援村民參與城鄉住宅地震保險。

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應當組織開展農村住房建築抗震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的科學技術研究。

國家和省安排的農村住房建設專項資金、補助和獎勵,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章 規劃選址

第八條農村住房建設應當符合城鄉規劃、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並根據需要合理編制村莊建設規劃;科學選址,充分利用原有宅基地、空閒地和其它未利用地,禁止佔用基本農田、飲用水水源保護區,避免佔用耕地、天然林地、公益林地。合理避讓地震活動斷裂帶、地質災害隱患區、山洪災害危險區和行洪洩洪通道。

鄉(鎮)人民政府應當依據鄉村規劃和地質災害普查分佈圖等,對重新選址的農村住房宅基地及其相鄰區域的地質、地理環境進行安全性評價。確需進行安全性評估的,由縣(市、區)人民政府組織國土資源、住房城鄉規劃建設、水利、林業、防震減災等部門進行安全性評估。

第九條農村住房建設應當與公路建設相協調,與公路保持規定的距離。在公路兩側建築控制區內,禁止進行農村住房建設以及堆放砂石、磚瓦等建築材料。公路建築控制區劃定前已經合法修建的農村住房,不得進行擴建和危害公路路基基礎安全的改建。

第十條在鄉(鎮)、村規劃區內使用原有農村住房宅基地進行農村住房建設的,申請人應當向村集體經濟組織或者村民委員會提出建房申請。經村民會議或者村民代表大會討論通過後,申請人持以下資料向鄉(鎮)人民政府提出書面申請,由鄉(鎮)人民政府依據鄉(鎮)、村規劃審查,合格後核發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

(一)原有宅基地批准檔案或者宅基地使用證明;

(二)戶籍證明;

(三)符合要求的農村住房建設方案圖或者施工圖;

(四)村集體經濟組織或者村民委員會的書面意見。

二、農村的宅基地是否可以轉讓?

農村宅基地不得買賣,農村居民對宅基地只有使用權,沒有所有權。宅基地的所有權和使用權受法律保護,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佔、買賣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轉讓。對於存在出賣、出租或以其他形式非法轉讓房屋的,不得安排宅基地。

宅基地使用權轉讓

1、宅基地使用權不得單獨轉讓,有下列轉讓情況,應認定無效:

(1)城鎮居民購買;

(2)法人或其他組織購買;

(3)轉讓人未經集體組織批准;

(4)向集體組織成員以外的人轉讓;

(5)受讓人已有住房,不符合宅基地分配條件。

2、宅基地使用權的轉讓必須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1)轉讓人擁有二處以上的農村住房(含宅基地);

(2)同一集體經濟組織內部成員轉讓;

(3)受讓人沒有住房和宅基地,符合宅基地使用權分配條件;

(4)轉讓行為徵得集體組織同意;

(5)宅基地使用權不得單獨轉讓,地隨房一併轉讓。

在我們國家,農村的宅基地的管理是非常的重要的,我們國家《土地管理法》當中明確的規定了宅基地使用的一些事項,並且各個省市也規定相應的農村宅基地管理辦法,比如說四川省就明確了具體的宅基地法律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