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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使用權轉讓是否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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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使用權轉讓是否有法律效力

我們到另一個城市去工作,大部分人會選擇租房作為解決居住問題。而且我們經常可以看到房屋租賃廣告,其中還存在欺詐的資訊,沒有房子,卻也拿出來租賃,騙取租金,這一定要注意。除此之外,如果房屋租賃期限超過六個月雙方當事人必須簽訂書面合同。簽訂好了房屋租賃合同後,當事人雙方應當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地產管理部門辦理備案登記,領取《房屋租賃證》。

精選律師 · 講解例項

宅基地使用權的轉讓法律效力

1、宅基地使用權不得單獨轉讓。有下列轉讓情況,應認定無效:

(1)城鎮居民購買;

(2)法人或其他組織購買;

(3)轉讓人未經集體組織批准;

(4)向集體組織成員以外的人轉讓;

(5)受讓人已有住房,不符合宅基地分配條件。

2、宅基地使用權的轉讓必須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1)轉讓人擁有二處以上的農村住房(含宅基地)

(2)同一集體經濟組織內部成員轉讓;

(3)受讓人沒有住房和宅基地,符合宅基地使用權分配條件;

(4)轉讓行為徵得集體組織同意;

(5)宅基地使用權不得單獨轉讓,地隨房一併轉讓。

以上為最高人民法院在司法實踐的指導,詳細問題可以查詢本地的省級地方立法。希望你對於宅基地使用權的轉讓法律效力的問題有所掌握,同時可以知道農村宅基地使用權是可以進行轉讓的,但是轉讓宅基地也是有條件和主體限制的。例如,城鎮居民購買宅基地,則購買行為無效。而宅基地的轉讓也必須要在同一集團經濟組織內容成員間進行轉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