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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過戶的宅基地買賣合同有法律效力嗎?

宅基地 閱讀(1.7W)
時間:2023-12-04 20:16:59瀏覽:2451次來源:本站小編整理沒過戶的宅基地買賣合同是否有法律效力是要根據買賣合同簽訂是否符合法定的條件來確定的。在農村買賣宅基地是很普遍的交易行為,買賣宅基地時要寫一份買賣合同證明雙方的買賣行為是真實有效的,買賣合同在在發生宅基地糾紛時買賣合同也是處理糾紛的依據。
沒過戶的宅基地買賣合同有法律效力嗎?

一、沒過戶的宅基地買賣合同有法律效力嗎?

關於宅基地轉讓協議是否有效問題,同樣需要區分具體情形,一般而言,如果交易雙方都是同一集體經濟組織內部成員,也沒有違反地方有關限制性規定的情形,協議原則上是有效的。如果交易雙方不屬於同一集體經濟組織,在沒有特殊規定的前提下,那麼協議原則上是無效的。

首先,這是房屋買賣協議的效力問題。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之間買賣農村房屋為交易常態,是中國廣大農村比較普遍的現象,他們可以購買別家的舊宅基地或者購買集體經濟組織其他成員的其他用房用來建造房屋,因此該買賣協議依法認定有效。房屋產權未辦理過戶是由於政策原因,過戶登記不是房屋買賣合同的有效要件,未辦理過戶登記不影響農村房屋買賣合同的效力。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條 【民事法律行為有效的條件】具備下列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有效:

(一)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實;

(三)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

二、宅基地房屋買賣合同在什麼情況下有效

雖然農村房屋可以買賣,但是,不是所有的農村房屋買賣合同都是合法有效的。因為農村房屋買賣合同主體不同,所涉及的相關法律、法規、政策也大有不同。因此,在適用法律認定農村房屋買賣合同效力時也會得出不同的結論。具體如下:

(一)對待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與外集體經濟組織成員之間的房屋買賣合同效力的認定。我國相關法律、法規雖然禁止將農村宅基地使用權向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以外的人轉讓,但法律、法規對農村居民轉讓房屋所有權並無禁止性規定,也無禁止向本集體經濟組織外的農村居民出售房屋的規定。因此,對這類農村房屋買賣合同,只要其符合《民法典》關於有效合同其他要件,應依法認定為有效合同。

(二)對農村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之間農村房屋買賣合同應認定有效。購買者具有房屋所在地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身份,這便排除了宅基地不能進行流轉的障礙,要買賣雙方所訂立的買賣合同符合民法典關於有效合同要件,就應當認定買賣合同有效。

(三)農村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與城鎮居民之間的房屋買賣合同應認定無效。在《關於加強農村宅基地管理的意見》中規定“嚴禁城鎮居民在農村購置宅基地,嚴禁為城鎮居民在農村購買和違法建造的住宅發放土地使用證”。因此對這類合同,應因違反國家政策而認定為合同無效。

在我國的土地使用權流轉中,宅基地買賣合同是在主體有問題和非法轉讓的情況下無效,沒有過戶的宅基地買賣合同是有效的,因為過戶不是宅基地買賣合同的必要條件,只是由於政策的原因沒有過戶而已。只要屬於上文中給出的宅基地買賣合同有效的幾種情況,合同就是有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