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徵地拆遷>宅基地>

宅基地糾紛的解決辦法有幾種

宅基地 閱讀(1.09W)

宅基地糾紛的解決辦法有幾種

對於農村居民來講,可能經常圍繞承包地、宅基地等產生糾紛,而此時針對不同型別的土地,產生的糾紛具體的解決辦法是不同的。而要是遇到了宅基地糾紛的話,大家知道可以採用的宅基地糾紛的解決辦法有哪些嗎?我們一起在下文中進行了解。

一、宅基地糾紛的解決辦法有哪些

根據我國《土地管理法》的規定,宅基地糾紛的解決辦法,主要有三種:

(一)協商解決

《土地管理法》第16條第1款規定:”土地所有權和使用權爭議,由當事人協商解決。“據此規定,公民之間發生的宅基地糾紛,應當先通過協商的方式加以解決。

(二)行政解決

《土地管理法》第16條第2款規定:”個人之間,個人與單位之間爭議,由鄉級人民政府或者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處理。“該法還規定,侵犯土地的所有權或者使用權爭議,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責令停止侵犯、賠償損失。

(三)司法解決

《土地管理法》第16條第3款規定:”當事人對有關人民政府的處理決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處理決定通知之日起30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這表明公民之間就土地的使用權和所有權發生的糾紛,只與按照《土地管理法》第16條和第53條的規定,先經過有關行政機關的處理,對於處理決定不服,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否則,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對於侵犯土地的所有權或者使用權的,被侵權人可以不經行政機關的處理,而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此外,宅基地糾紛還可以通過人民調解來解決。人民調解是指在調解委員會(包括城市的居民委員會和農村的村民委員會)的主持下,以國家的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和社會公德為依據,對民間糾紛當事人進行說服教育、規勸疏導,促進糾紛當事人互相諒解,平等協商,從而自願達成協議,消除紛爭的一種群眾自治活動。

二、宅基地面臨的主要問題

(一)各地規模浩大的拆村運動,打著各種旗號,例如城鄉統籌、新農村建設、舊村改造、小城鎮化等。也有對應政策推出,諸如“村改社”、“宅基地換房”、“土地換社保”等等。各地都在規劃著,要在一個很短的期限內,將域內農村“大變樣”,民居改樓房。這樣的運動熱情與各省市對國土資源部(下稱國土部)一項政策的“歡迎”密切相關: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

(二)在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之前,嚐到土地財政甜頭的地方政府,都在辛苦“尋找”土地中。中國耕地保護與經濟發展用地的矛盾發展到很尖銳的程度。如何“找地”,也成為各地國土部門的首要任務。

(三)被奪宅基地的農民,根據國土部的試點管理辦法,增減掛鉤嚴禁違背農民意願、大拆大建。但在一些地方,強拆民房,強迫農民“上樓”的事例,已有發生。管理辦法要求要在農村建設用地整理復墾潛力較大的地區試點,現實中,不顧實際情況,“一刀切”拆並村莊的做法,非常普遍。

(四)除被要求交出宅基地之外,今後農民要獲得宅基地,將成為難題,在全國多個地方,宅基地上建築不再批准動“一磚一瓦”,也不另批宅基地。村民如有住房需求,需要拿宅基地住房換樓房。失去宅基地的農民,還將面臨生活、生產方式轉變。對於長期從事農業生產的農民來說,生活成本增加和耕種不便,成為最現實問題。

要是生活中產生了宅基地糾紛的話,當事人一定不能慌張,事情總有解決的辦法,至於應該採取怎樣的辦法來進行解決,就需要當事人結合實際的情況分析選擇。至於宅基地糾紛的解決辦法有哪些,主要就是三種,上文中已經做出瞭解答。更多相關知識您可以諮詢本站周口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