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沒簽協議房子就被違法強拆了,可以起訴嗎?
根據相關的規定,拆遷房屋前拆遷單位必須取得拆遷許可和與被拆遷人簽訂拆遷協議。
如果沒簽拆遷協議卻遇到了違法強拆,可以通過以下辦法進行維權:
1、當違法強拆發生時,被拆遷人應當在第一時間報警,要求警方出警制止違法強拆的進行。
(1)務必撥打110報警;
(2)務必多人、多次報警;
(3)對每次報警的時間,警方的出警時間進行記錄;
(4)在報警電話中明確講明自己遭遇的強拆情形和訴求。
2、被拆遷人應當保持冷靜的頭腦,做好證據的收集工作。
(1)要求拆遷人員出示證件,並出示強拆依據的法律檔案;
(2)對強拆過程進行儘可能完整、清晰的錄音、錄影和拍照。必要時可預先安排親友等人員從多個位置、角度進行取證,以避免取證工具遭強拆人員搶奪破壞。同時,被拆遷人可以立即聯絡律師,由律師通過電話等方式與現場強拆的組織者進行必要溝通,爭取讓拆遷工作回到談判桌前。
二、相關規定
《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
第二十八條 被徵收人在法定期限內不申請行政複議或者不提起行政訴訟,在補償決定規定的期限內又不搬遷的,由作出房屋徵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強制執行申請書應當附具補償金額和專戶儲存賬號、產權調換房屋和週轉用房的地點和麵積等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