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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違法搭建強拆已過訴訟時效如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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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如果是違法搭建強拆已過訴訟時效如何處理?

如果是違法搭建強拆已過訴訟時效如何處理?

違法強拆對於被拆遷者來說是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訴訟,但前提一定要在時效之內,並且受害者一定要多方面的收集相關的證據。強拆後的法定訴訟時效超過的話法院就不會受理。因不動產提起訴訟的案件自行政行為作出之日起超過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為作出之日起超過五年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非法強拆的一般維權方式如下:

1、在面臨非法侵害威脅時,正式書面向當地公安機關提出保護請求,並保留送達回執。

2、在遭受侵害時立即報警求助。

3、在被侵害之後要求立案偵查,追究侵權人的刑事責任。

4、在適當時機向法院提出行政不作為的行政複議或行政訴訟。

依據我國法律規定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二、行政強拆的程式

1、房屋拆遷管理部門申請行政強制拆遷,應當提交下列資料:

(1)行政強制拆申請書;

(2)裁決調解記錄和裁決書;

(3)被拆遷人不同意拆遷的理由;

(4)被拆遷房屋的證據保全公證書;

(5)被拆遷人提供的安置用房、週轉用房權屬證明或者補償資金證明;

(6)被拆遷人拒絕接收補償金的,應當提交補償資金的提存證明;

(7)市、縣人民政府房屋拆遷管理部門規定的其他材料。

2、依據強制拆遷決定實施行政強制拆遷,房屋拆遷管理部門應當提前15日通知被拆遷人,並認真做好宣傳、解釋工作,動員被拆遷人自行搬遷。

3、強制拆遷時,應當組織街道辦事處(居委會)、被拆遷人單位代表到現場作為強制拆遷證明人,並由公證部門對被拆遷房屋及其房屋內物品進行證據保全。

拆遷人、接受委託的拆遷單位在實施拆遷過程中採用恐嚇、脅迫以及停水、停電、停止供氣、供熱等手段,強迫被拆遷人搬遷或者擅自組織強制拆遷的,由所在市、縣房屋拆遷管理部門責令停止拆遷,並依法予以處罰;觸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強拆後的法定訴訟時效超過的話法院就不會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應當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作出行政行為之日起六個月內提出。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有人建造了違章建築,影響到了自己的權益,是可以通過法律途徑來解決的,在生活中經常見的拆遷的現象,好多都存在非法強拆,比如停水,停電,停氣等等情況,強迫被拆遷人搬家,這種行為屬於違法行為,應當及時報警,並收集好證據,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