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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違法佔耕地強拆程式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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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一般違法佔耕地強拆程式有哪些

一般違法佔耕地強拆程式有哪些

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於堅決制止耕地“非農化”行為的通知》,要求採取有力措施,強化監督管理,落實好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堅決制止各類耕地“非農化”行為,堅決守住耕地紅線。

通知明確了“六個嚴禁”:

嚴禁違規佔用耕地綠化造林,

嚴禁超標準建設綠色通道,

嚴禁違規佔用耕地挖湖造景,

嚴禁佔用永久基本農田擴大自然保護地,

嚴禁違規佔用耕地從事非農建設,

嚴禁違法違規批地用地

二、一般來說違法強拆是指什麼

非法拆遷,即拆遷人在無合法手續的情況下將被拆遷人的房屋拆遷,非法拆遷一般都是強制並帶有黑社會性質,也有三更半夜偷偷摸摸的將別人的房產非法拆除。

非法拆除毀壞他人房屋的行為和我國《刑法》故意毀壞財物罪相牴觸,我國《刑法》故意毀壞財物罪,是指故意毀滅或者損壞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行為。但非法拆遷者往往得不到法律的制裁。

非法強拆的一般維權方式如下:

1、在面臨非法侵害威脅時,正式書面向當地公安機關提出保護請求,並保留送達回執。

2、在遭受侵害時立即報警求助。

3、在被侵害之後要求立案偵查,追究侵權人的刑事責任。

4、在適當時機向法院提出行政不作為的行政複議或行政訴訟。

5、訴訟不是目的是手段,通過訴訟的方式推動糾紛的解決,取得合理的補償

公安機關行政不作為應當承擔法律責任的主要法律依據

《行政訴訟法》第47條規定:“申請行政機關履行保護人身權、財產權的法定職責,行政機關拒絕履行或者不予答覆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對該具體行政行為不服可以提起訴訟,人民法院應當受理。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受到行政機關或行政機關工作人員作出的具體行政行為侵犯造成損害的,有權請求賠償。

人民警察的任務之一是“保護公民的人身安全、人身自由和合法財產、保護公共財產。

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在行使行政職權時有下列侵犯財產權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賠償的權利:(三)違法徵收、徵用財產的;(四)造成財產損害的其他違法行為。

違法強拆是指拆遷人沒有根據合同的程式,強制進行拆遷的行為。一般如果強制進行拆遷的話,則會對侵權人進行行政處罰,並且根據提前建立的賠償計算標準進行賠償。情節嚴重的,會追究侵權人的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