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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徵收部門如何進行強拆是合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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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房屋徵收部門如何進行強拆是合法的?

房屋徵收部門如何進行強拆是合法的?

關於強制拆除的合法程式,目前相關的配套性規定尚不健全,依據城鄉規劃法、行政強制法等法律規定,其必經程式大體如下:

(一)都市計畫區內違建行政強制拆除程式:

違建認定----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責成程式----有關部門做出責令限期拆除處理決定----公告並送達----行政複議或訴訟---複議維持、訴訟敗訴或者不提起復議或者訴訟、又不自行拆除(三個月屆滿)----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或者有關部門作出強制執行決定---送達---行政複議或訴訟---複議維持或訴訟敗訴、催告(一般為10天)---強制拆除

(二)鄉、村莊規劃區內違建行政強制拆除程式:

違建認定---鄉、鎮政府作出責令限期拆除處理決定---公告並送達---行政複議或訴訟---複議維持、訴訟敗訴或者不提起復議或訴訟、又不自行拆除(三個月屆滿)----鄉、鎮政府作出強制執行決定---送達---行政複議或訴訟---複議維持或訴訟敗訴、催告(一般為10天)---強制拆除

市、縣級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依法加強對建設活動的監督管理,對違反城鄉規劃進行建設的,依法予以處理。

市、縣級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徵收決定前,應當組織有關部門依法對徵收範圍內未經登記的建築進行調查、認定和處理。對認定為合法建築和未超過批准期限的臨時建築的,應當給予補償;對認定為違法建築和超過批准期限的臨時建築的,不予補償。

二、政府拆遷決定強拆的條件是什麼?

1、對於合法建築:被拆遷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裁決規定的搬遷期限內未搬遷的,由市人民政府責成有關部門實施強制拆遷,或者由房屋拆遷主管部門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拆遷。實施強制拆遷之前,拆遷人應當就被拆除房屋的有關事項,向公證機關辦理證據保全。

2、對於非法建築:市政執法部門可以直接依法強拆,也可以是法院,但如果涉及到罰款的話,則必須由法院執行。

強制拆遷行為只要按照相關的合法程式來實施就是沒有違反法律規定的,其中包括都市計畫區內違建行政強制拆除程式和鄉、村莊規劃區內違建行政強制拆除程式。對於合法建築政府決定強拆的條件是就被拆除房屋的一些事項向公證部門辦理證據保全,對於非法建築市政支付部門是可以直接按照法律規定進行強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