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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強拆要經過怎麼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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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強拆要經過怎麼處理?

房屋強拆要經過怎麼處理?

強制拆遷的程式是房屋行政強制拆線的申請、審查、聽證組織、批准、證據保全和執行。強制拆遷的條件是:房屋拆遷行政主管部門作出裁定並送達當事人;被拆遷人或者房屋承租人沒有超過裁定規定的搬遷期限搬遷的;拆遷人已經補償的安置被拆遷人或者提供房屋週轉的;拆遷人依據法律的規定向公證機關辦理證據保全的,有理由實施行政強制拆遷。

1、張貼強制拆遷公告;

2、受同級人民政府責令實施行政強制拆遷的部門擬定實施方案,做好房屋行政強制拆遷的各種準備;實施方案報同級人民政府法制辦備案;

3、通知拆遷人向公證機關辦理有關證據保全;

4、準備工作就緒後,書面通知被拆遷人強制拆遷時間,要求屆時到現場配合執行;

5、通知有關單位、基層組織強制拆遷時間,派員現場協助執行;

6、做好裝運、保管的各種準備;

7、房屋拆遷管理部門會同有關單位實施強制拆遷。

二、房屋拆遷補償的方式有哪些?

1、貨幣補償

貨幣補償是通過不同的法定依據由專業的評估機構對被拆遷房屋進行專業的估價,生成有據可循的多元組成的補償金額。以下介紹三種法定評估依據:

(1)市場評估價:是指被拆遷房屋的房地產市場價格,是由符合規定的專業估價機構,根據估價目的,遵循估價原則,按照估價程式,選用適宜的估價方法,並在綜合分析影響房地產價格因素的基礎上,對房地產在估價時點的客觀合理價格或價值進行估算和判定的活動。

(2)商品房交易均價:是指同區域、同類型普通住宅商品房交易平均價格,由相關部門每季度定期彙總測定並公佈。

(3)重置價:是指由估價機構採用估價時點的建築材料和建築技術,按估價時點的價格水平,判定出重新建造與估價物件具有同等功能效用的全新狀態的建築物的正常價格。

2、產權置換

產權置換也被稱作產權調換,根據評估方法不同,有兩種置換方式。價值標準產權置換指的是依照法定程式,通過對被拆遷人房屋的產權價值進行評估,之後再以新建房屋的產權予以價值的等價置換。面積標準產權置換指的是以房屋建築面積為基礎,在應安置面積內不結算差價的異地產權房屋調換。

綜上所述,不管是合法房屋還是違章建築,政府部門強拆都需要按照流程來,切實保障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在強拆之前釋出通知,需要支付補償款的應當支付拆遷補償款,確定強拆後送達強拆通知書,告知對方拆遷的期限,等期限屆滿後再組織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