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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人以上共同侵權

侵權案例 閱讀(2.86W)
二人以上共同侵權

依據我國物權法的規定,不動產的所有權有兩種形式,個人所有和共同擁有,共同擁有是指個或者兩個以上的人享有房屋的產權,共有人共同處理房屋,那麼共同產權人一人可以起訴侵權嗎?下面由本站網小編為讀者進行相關知識的解答。

精選律師 · 講解例項

必須二人以上參與犯罪



    未達到刑事責任年齡或者沒有刑事責任能力的人,不能成為單獨共同行為的主體,同樣也不能成為共同犯罪的主體。因此,具備主體資格的人同一個未達到刑事責任年齡、不具備主體資格的人“共同犯罪”的,不認為是共同犯罪,其刑事責任由具備主體資格的人承擔。一個具備主體資格的人唆使一個未達到刑事責任年齡的人共同行為的,也不認為是共同犯罪,其刑事責任由具備主體資格的人承擔。對這種情況,認為教唆者是在把他人當工具使用,屬於間接實行犯。單位共同行為,雖然也可能有很多單位成員參與,但是此時是作為一個法律主體出現的,不認為是共同犯罪。因此,對於一個單位共同行為主體有數個責任人承擔單位共同行為刑事責任的,只需要根據個人的罪責承擔刑事責任。單位共同行為屬於共同犯罪的情形可能有:


    (1)二人以上的單位共同犯罪;


    (2)一個單位和一個自然人共同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