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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徵收的土地村民還可以出租嗎

土地徵收 閱讀(1.68W)
被徵收的土地村民還可以出租嗎
律師解析:律師解答農村的村委並沒有徵收土地的權力,所以不可以徵收土地。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六條第一款、第二款規定,徵收下列土地的,由國務院批准:
(一)永久基本農田;
(二)永久基本農田以外的耕地超過三十五公頃的;
(三)其他土地超過七十公頃的。
徵收前款規定以外的土地的,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准。
第四十七條第一款規定,國家徵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式批准後,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並組織實施法律依據:《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六條徵收下列土地的,由國務院批准:
(一)永久基本農田;
(二)永久基本農田以外的耕地超過三十五公頃的;
(三)其他土地超過七十公頃的。
徵收前款規定以外的土地的,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准。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條國家徵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式批准後,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並組織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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