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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土地租賃後被徵用 | 農民可以得到哪些錢?

土地徵收 閱讀(3.18W)

近年在很多農村,都鼓勵農民流轉土地。流轉土地的政策引導是農民可以把自己的土地解放出來,以出租的方式交給他人去使用,自已進城去打工,一則流轉的土地享受著承包費,二則打工也有收入。

農村土地租賃後被徵用 農民可以得到哪些錢?

那麼,如果農民把土地流轉後,被國家佔用了,農民能獲得哪些補貼呢?

      所以根據國家建設徵用土地的補償標準,可根據《土地管理法》的相關規定執行:

徵用耕地的補償費用包括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費。

1,土地補償費:此補償費為A農民的土地被徵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六至十倍,注意土地補償費歸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所有,並不屬於A農民的。

2,安置補助費:徵用土地的安置補助費支付給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由農村經濟集體組織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單位安置的,安置補助費支付給安置單位;不需要統一安置的,安置補助費發放給被安置人員個人或者徵得被安置人員同意後,用於支付被安置人員的保險費用。

3,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費:地上附著物及青苗補償費歸地上附著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

4,A農民和B農民之間產生的承包費用,由雙方私自協商,一般是A農民退還剩餘幾年內的承包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