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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徵收土地可以不經主人同意嗎?

土地徵收 閱讀(1.23W)

一、國家徵收土地可以不經主人同意嗎?

國家徵收土地可以不經主人同意嗎?

土地徵收的關鍵不在於農民是否簽字同意,而在於是否是合法的。如果是合法的徵地,農民不簽字也是沒有用的,因為徵地是國家行為,是市縣政府代表國家進行的。判斷徵地是否合法,最簡單的就是看是否有兩公告:市縣政府釋出的《徵用土地方案公告》和國土局釋出的《徵地補償安置方案公告》,這兩公告都要張貼於被徵地所在地的村組,老百姓可以看到。如果沒有這兩公告,則可以認定徵地不合法。對於違法的徵地,農民當然有權拒絕,當地政府也不能強佔。

二、國家徵地的程式是怎樣的?

1、徵地的批准程式

(1)建設專案依法經國務院或省政府批准。

(2)建設單位向市、縣政府地政部門提出建設用地申請。

(3)市、縣政府地政部門審查後擬訂徵收土地等方案。

(4)經市、縣政府同意後逐級上報。

(5)徵收土地等方案依法由國務院或者省政府批准。

2、徵地的實施程式

(1)釋出徵地公告;

(2)辦理徵地補償登記;

(3)擬訂徵地補償安置方案;

(4)確定徵地補償安置方案;

(5)實施徵地補償安置方案;

(6)土地交付,被徵地單位和個人應當按規定的期限交付土地。

三、徵收土地補償費用有哪些?

徵收土地應當依法及時足額支付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農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等的補償費用,並安排被徵地農民的社會保障費用。

徵收農用地的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通過制定公佈區片綜合地價確定。制定區片綜合地價應當綜合考慮土地原用途、土地資源條件、土地產值、土地區位、土地供求關係、人口以及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等因素,並至少每三年調整或者重新公佈一次。

徵收農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等的補償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對其中的農村村民住宅,應當按照先補償後搬遷、居住條件有改善的原則,尊重農村村民意願,採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貨幣補償等方式給予公平、合理的補償,並對因徵收造成的搬遷、臨時安置等費用予以補償,保障農村村民居住的權利和合法的住房財產權益。

綜上所述,在城市建設過程中,國家會對個人房屋土地徵收,如果是合法徵收,不用經過房屋主人同意,在釋出徵地公告後,雙方達成補償協議。土地徵收補償包括土地補償費,安置費及附著物補償費等。徵收土地中如果是非法徵收,個人可以去相關部門投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