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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土地使用證怎麼過戶

土地承包 閱讀(3.32W)

隨著我國科教文衛事業的不斷髮展,公民更加註重運用法律來維護自身權益,在平時的生活中,人們可能因為一些原因需要出賣房屋,那麼這時也會涉及到土地使用證的轉讓,根據我國法律的相關規定,轉讓土地使用證應當依據法律進行,那麼房屋土地使用證怎麼過戶呢?我們來關注下。

房屋土地使用證怎麼過戶

一、房屋土地使用證過戶程式:

持土地使用權轉讓協議,以及雙方的身份證明,到土地部門辦理。

辦理土地使用證過戶需要材料:

1、轉讓合同或協議;

2、轉讓方土地使用權證;

3、受讓方房屋所有權證(原件校對後交影印件);

4、契證(原件校對後交影印件);

5、受讓方身份證(原件校對後交影印件);

6、其他國土部門要求提交的材料(一般只需提供上述材料)。

二、土地使用證過戶費用:

土地收益金,是指土地使用者將其所使用的土地使用權轉讓(含連同地面建築物一同轉讓)給第三者時,就其轉讓土地交易額按規定比例向財政部門繳納的價款;或土地使用者將其所使用的土地使用權出租(含連同地面建築物一同出租)給其他使用者時,就其所獲得的租金收入按規定比例向財政部門繳納的價款。

土地出讓金,是指各級政府土地管理部門將土地使用權出讓給土地使用者,按規定向受讓人收取的土地出讓的全部價款(指土地出讓的交易總額);或土地使用期滿,土地使用者需要續期而向土地管理部門繳納的續期土地出讓價款;或原通過行政劃撥獲得土地使用權的土地使用者,將土地使用權有償轉讓、出租、抵押、作價入股和投資,按規定補交的土地出讓價款。

土地增值稅,是指轉讓國有土地使用權、地上的建築物及其附著物並取得收入的單位和個人,以轉讓所取得的收入包括貨幣收入、實物收入和其他收入為計稅依據向國家繳納的一種稅賦,不包括以繼承、贈與方式無償轉讓房地產的行為。

土地使用稅,是指在城市、縣城、建制鎮、工礦區範圍內使用土地的單位和個人,以實際佔用的土地面積為計稅依據,依照規定由土地所在地的稅務機關征收的一種稅賦。

根據我國法律的的規定看,首先需要有雙方的使用權轉讓協議,轉讓方的土地使用證,房屋買賣協議等,主要還是需要看當地的有關部門要求提供哪些檔案,土地使用證轉讓辦理並不是無償的,需要一定的手續費,因此在辦理的時候還需要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