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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出讓合同交地違約金怎麼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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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土地出讓合同交地違約金怎麼算?

土地出讓合同交地違約金怎麼算?

沒有特別的要求,當事人自行約定即可。根據《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條規定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違約時應當根據違約情況向對方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也可以約定因違約產生的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約定的違約金低於造成的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增加;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於造成的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適當減少。當事人就遲延履行約定違約金的,違約方支付違約金後,還應當履行債務。根據這一規定,違約金的最高限額不得超過對方的實際損失的數額。

約定的違約金低於造成的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機構予以增加;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於造成的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適當減少。當事人約定的違約金超過造成損失的百分之三十的,一般可以認定為《民法典》中規定的“過分高於造成的損失”。

二、土地出讓合同違約賠償範圍是怎樣的?

(一)在損害賠償知識中,約定損害賠償的定義

在損害賠償知識中,約定損害賠償,又稱約定損失賠償和約定賠償,指合同當事人在訂立合同時,預先約定一方違約產生的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或者向對方支付一定的金錢。

(二)在損害賠償知識中,約定損害賠償包括兩種情形:

1、當事人在合同中約定損害賠償的條款;

2、合同沒有約定的,在合同成立後、履行前經過協商達成損害賠償的協議

(三)在損害賠償知識中,約定損害賠償的特徵

通過損害賠償知識可以知道它的根本特徵在於它具有預定性或者約定性。約定損害賠償是事先由當事人在合同中或者合同成立後達成的補充協議中協商確定的。

(四)在在損害賠償知識中,約定損害賠償的有利作用

1、作為違約損害賠償的一種方法,其重要特點是有利於在一方違約造成對方損害時及時解決賠償的問題。允許當事人事先約定賠償,就可以及時對受害人作出補償,了結當事人之間發生的爭議;

2、同時,預定損害賠償條款的存在,不僅可以對債務人起到一種督促作用,使之意識到違約發生後他可能承擔的賠償數額,從而正確履行合同,而且這種約定賠償條款也有利於減少訴訟。

土地出讓合同的違約金是由雙方當事人自行決定的。合同違約的賠償範圍是由簽訂合同雙方進行確定的,要明確的體現在合同的條款中,對於合同違約的違約金要適當,不能過高,也不能過低,如果發現違約金不符合法律規定,可以向法院申請適當的增加或者減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