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寺廟土地使用權歸屬規定是什麼?

土地承包 閱讀(1.58W)

一、寺廟土地使用權歸屬規定是什麼

寺廟土地使用權歸屬規定是什麼?

寺廟土地使用權歸屬規定是國家所有或者是由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所有,農村土地屬於村集體所有,村民對宅基地等土地只有使用權,而無所有權。 村民對門口外的土地和其他村民一樣,有通行等法律許可範圍內的使用權。

農村的宅基地與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的權利和利益是聯絡在一起的。

也就是說,農民申請宅基地很大程度上是因為農民是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成員,每一個成員都有權以個人或者農戶的名義申請宅基地,土地的有限性決定了集體經濟組織以外的人員一般不能申請宅基地。所以,宅基地通常是與成員權聯絡在一起的。農村的宅基地具有一定的福利性質,這種福利主要表現在農民能夠廉價取得宅基地,獲取基本的生活條件,這也是農村居民與城市居民相比享有的最低限度的福利。因為提供了宅基地,農村居民享有了基本的居住條件,從而維護了農村的穩定。由於宅基地具有福利的性質,集體經濟組織的成員獲得宅基地大多是無償的或者只要支付較少的地款就可以獲得,而不可能按市價購買。

二、宅基地使用權

民法典》

第三百六十二條 【宅基地使用權的定義】宅基地使用權人依法對集體所有的土地享有佔有和使用的權利,有權依法利用該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屬設施。

第三百六十三條 【宅基地使用權取得、行使和轉讓的法律適用】宅基地使用權的取得、行使和轉讓,適用土地管理的法律和國家有關規定。

第三百六十四條 【宅基地的滅失和重新分配】宅基地因自然災害等原因滅失的,宅基地使用權消滅。對失去宅基地的村民,應當依法重新分配宅基地。

第三百六十五條 【宅基地使用權變更和登出登記】已經登記的宅基地使用權轉讓或者消滅的,應當及時辦理變更登記或者登出登記。

在當代社會,我們國家如果要想使用這樣的一種土地的話,是可以通過劃撥或者是買賣的這種方式,但是他所獲得的僅僅是一種收益的權利,並不意味著他能夠得到這樣的一種完全產權。以上就是本站小編整理的內容。本站有線上律師,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歡迎您隨時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