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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鎮土地使用條例實施細則都有哪些內容?

土地承包 閱讀(3.24W)

我們國家近幾年的法律保護條例上,對於土地使用方面的規定也會越來越多,這就能夠證明,城鎮是我們國家較為重視的,那麼城鎮土地使用條例實施細則都有哪些內容?根據有關規定,我們國家對於城鎮土地上會有一定的稅收政策,具體還看下文。

城鎮土地使用條例實施細則都有哪些內容?

城鎮土地使用稅實施細則都有哪些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土地使用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

第一條為了合理利用城鎮土地,調節土地級差收入,提高土地使用效益,加強土地管理,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在城市、縣城、建制鎮、工礦區範圍內使用土地的單位和個人,為城鎮土地使用稅(以下簡稱土地使用稅)的納稅義務人(以下簡稱納稅人),應當依照本條例的規定繳納土地使用稅。

第三條土地使用稅以納稅人實際佔用的土地面積為計稅依據,依照規定稅額計算徵收。前款土地佔用面積的組織測量工作,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根據實際情況確定。

第四條土地使用稅每平方米年稅額如下:

一、大城市0.5元至10元;

二、中等城市0.4元至8元;

三、小城市0.3元至6元;

四、縣城、建制鎮、工礦區0.2元至4元。

第五條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應當在前條所列稅額幅度內,根據市政建設狀況、經濟繁榮程度等條件,確定所轄地區的適用稅額幅度。市、縣人民政府應當根據實際情況,將本地區土地劃分為若干等級,在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的稅額幅度內,制定相應的適用稅額標準,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准執行。經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准,經濟落後地區土地使用稅的適用稅額標準可以適當降低,但降低額不得超過本條例第四條規定最低稅額的30%。經濟發達地區土地使用稅的適用稅額標準可以適當提高,但須報經財政部批准。

第六條下列土地免繳土地使用稅:

一、國家機關、人民團體、軍隊自用的土地;

二、由國家財政部門撥付事業經費的單位自用的土地;

三、宗教寺廟、公園、名勝古蹟自用的土地;

四、市政街道、廣場、綠化地帶等公共用地;

五、直接用於農、林、牧、漁業的生產用地;

六、經批准開山填海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廢棄土地,從使用的月份起免繳土地使用稅5�10年;

七、由財政部另行規定免稅的能源、交通、水利設施用地和其他用地。

文章講述的就是我們國家對於土地使用稅方面的一些相關征收政策,其實就能夠講述了我們國家在土地使用權方面的一些條例和法規,以上文章提供的就是關於城鎮土地使用條例實施細則都有哪些內容,想了解其他的,請隨時諮詢我們平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