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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體土地使用證變更申請的流程是什麼

土地承包 閱讀(7.94K)

當前各部門對於農村集體土地的管理還是非常的迫切的,因為在新形勢下,國家把農村集體土地和農戶的利益提高到了一個高度關注的狀態,管理農村土地的第一步就是要從集體土地使用證規範化的辦理開始的。在農村,集體土地使用證變更申請的流程主要也是包括提出變更的申請,然後進行調查和稽核,最終才會頒發新的土地使用證。

集體土地使用證變更申請的流程是什麼

一、集體土地使用證變更申請的流程是什麼?

1、提出申請

由農村村民個人向所屬鄉鎮國土資源管理所提出申請,領取土地登記申請審批表。提交個人身份證或農村居民戶口簿影印件一份。

2、調查

由鄉鎮國土資源管理所對申請者的用地進行地籍調查、地籍測量、申請人現場指界、鄰宗地簽字蓋章,填寫地籍調查表,繪製宗地草圖。

3、稽核

先由鄉鎮國土資源管理所進行稽核,再報縣國土資源局稽核,稽核用地材料是否合法,用地界線是否無爭議,用地面積是否準確。

4、審批

經稽核符合“用地面積清楚,界址準確,權屬合法,無爭議”原則的,可批准並進行張榜公佈,在公佈一個月內無單位或個人對其提出爭議的,由縣人民政府頒發集體土地使用證。

二、土地使用證的變更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第六條,依法改變土地所有權、使用權的,因依法轉讓地上建築物、構築物等附著物導致土地使用權轉移的,必須向土地所在地的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提出土地變更登記申請,由原土地登記機關依法進行土地所有權、使用權變更登記。土地所有權、使用權的變更,自變更登記之日起生效。依法改變土地用途的,必須持批准檔案,向土地所在地的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提出土地變更登記申請,由原土地登記機關依法進行變更登記。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房地產轉讓或者變更時,應當向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產管理部門申請房產變更登記,並憑變更後的房屋所有權證書向同級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申請土地使用權變更登記,經同級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核實,由同級人民政府更換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權證書。

三、集體土地使用證新政策

1、完善土地徵收制度,縮小土地徵收範圍,探索制定徵收目錄,嚴格界定公共利益用地範圍,完善對被徵地農民合理、規範、多元保障機制。

2、建立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制度,賦予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出讓、租賃、入股權能,明確入市範圍途徑。

3、改革完善農村宅基地制度,探索進城落戶農民自願有償退出或轉讓宅基地,改革宅基地審批制度。

大家可以清楚的看到,集體土地使用證變更申請的流程就主要是包括以上四個階段了。但是結合著集體土地使用證要變更的原因,肯定我們向發證部門遞交的材料是不一樣的,所以變更集體土地使用證上面的一些細節性的問題,農戶其實可以直接先向當地的村委會進行問詢的,總之,變更及土地使用證,只要材料準備對了並不是特別麻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