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變更土地使用年限應該怎麼計算?

土地承包 閱讀(6.86K)

在我們國家,國家對土地的規劃是比較規範的,城市土地和農村土地都是屬於國家的,我國的土地使用用途分為幾種,沒種的使用年限也是不同的,那麼在土地使用用途變更了之後,其使用年限也是要隨之改變的,下面就由小編來告訴大家變更土地使用年限應該怎麼計算。

變更土地使用年限應該怎麼計算?

一、土地使用權

土地使用權(Land Use Rights)是指國家機關、企事業單位、農民集體和公民個人,以及三資企業,凡具備法定條件者,依照法定程式或依約定對國有土地或農民集體土地所享有的佔有、利用、收益和有限處分的權利。土地使用權是外延比較大的概念,這裡的土地包括農用地、建設用地、未利用地的使用權。2011年1月,一則“土地使用期滿後會無償收回”的訊息引起各方關注。土地使用權與土地所有權是土地法規中最基本最重要的概念。土地使用權是中國土地使用制度在法律上的體現,國有土地使用權是指國有土地的使用人依法利用土地並取得收益的權利,國有土地使用權的取得方式有劃撥、出讓、出租、入股等。而農民集體土地使用權是指農民集體土地的使用人依法利用土地並取得收益的權利。農民集體土地使用權是指農民集體土地的使用人依法利用土地並取得收益的權利。

農民集體土地使用權可分為農用土地使用權、宅基地使用權和建設用地使用權。農用地使用權是指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成員或者農村集體經濟組織以外的單位和個人從事種植業、林業、畜牧業、漁業生產的土地使用權。宅基地使用權是指農村村民住宅用地的使用權。建設用地使用權是指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興辦鄉(鎮)企業和鄉(鎮)村公共設施、公益事業建設用地的使用權。按照《土地管理法》的規定,農用地使用權通過發包方與承包方訂立承包合同取得。宅基地使用權和建設用地使用權通過土地使用者申請,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取得。

二、土地使用年限

土地使用年限是指對合法取得的土地所享有的使用年限。住宅的土地使用年限為70年,自取得該地的土地使用權之時算起。土地使用權包括對土地所享有的佔有、使用、收益和有限處分的權利。

三、土地使用權變更後使用年限是怎麼計算的?

根據1990年5月19日開始實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規定,土地使用權出讓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確定:

1、住宅用地(也就是人們常說的商品房用地):全國統一執行的土地使用年限為70年;

2、工業用地(也就是人們常說的工廠、工業區):全國統一執行的土地使用年限為50年;

3、教育、科技、文化、衛生、體育用地:全國統一執行的土地使用年限為50年;

4、商業、旅遊、娛樂用地:全國統一執行的土地使用年限為40年;

5、綜合或者其他用地:全國統一執行的土地使用年限為50年。

也就是說,工業用地使用年限為50年,不過這個使用權期限的計算是從國家一級土地市場(各個地方的土地儲備交易中心)出讓這宗土地開始算起,比如一個開發商2007年從土地一級市場買的一塊住宅用地的使用權,然後2009年轉讓給另外一個開發商開發建設,2010年的房子賣給業主,那麼業主所買房屋所佔土地使用年限從2007年開始算起。

綜上所述,以上就是變更土地使用年限怎麼計算的相關答案,大家可以從以上資料中看出具體的計算方法,土地使用用途變更之後其使用年限的改變是現在大家都很關心的問題,如果大家還需要了解關於土地使用年限的其他相關規定的話,可以直接線上諮詢我們相關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