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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土地使用協議書是怎樣的

土地承包 閱讀(7.07K)

一、公路土地使用協議書是怎樣的

公路土地使用協議書是怎樣的

公路土地使用協議書需要包括甲乙雙方的詳細資訊,就佔用公路的情況擬寫雙方都同意的一份協議。企業或個人的用地是需要繳納土地使用稅,繳納土地使用稅可以使土地得到合理的開發利用,有效的保護土地資源。

佔用公路用地協議

甲方:(以下簡稱甲方)

地址:

聯絡方式:

乙方:(以下簡稱乙方)

地址:

聯絡方式:

為了加強縣鄉公路用地及公路建築控制區內的路政管理工作,維護好路產路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法》、《公路安全保護條例》及部《路政管理規定》等相關法律法規,協議如下:

一、甲方同意乙方於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在公路 KM M至 KM M處臨時佔用,進行(施工)作業。

二、

若甲方需要進行公路拓寬(改建)及增設公路附屬設施時,乙方臨時佔用的公路及公路用地(或建築控制區)內的構築物:必須無條件拆除(遷移)。所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三、乙方同意在取得申報手續的同時向甲方繳納路產費 元。

四、甲方有監督乙方按申報批准規定的範圍進行(施工)的權利。乙方同意在取得申報手續的同時向甲方繳納施工現場維護費 元。如乙方不按規定施工且不服從甲方的監督,則甲方有權單方終止本協議並取消本協議第1條對乙方的許可。

五、乙方在施工作業時應當按照國務院相關規定設定施工標誌。

乙方不按規定設定施工標誌造成交通(安全)等事故的,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六、乙方應在協議書規定的期限內完成施工作業,按期不能完工的必須重臨時佔用縣鄉公路及公路用地(建築控制區)新辦理申報手續;一旦可能逾期或者已經逾期,

對於乙方應向甲方繼續支付的逾期賠(補)償費、現場維護費等問題以及其它相關問題,雙方應於重新申報辦理手續的同時,另行書面協議確定。

七、甲、乙雙方一經簽署本協議,即視為雙方對本協議的責、權、利表示認同,並願意承擔相應的民事等法律責任。

八、本協議一式叄份,甲方兩份,乙方一份,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九、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名):

法定代表人(簽名):

委託代理人(簽名):

委託代理人(簽名):

簽定時間:

年 月 日

備註:

1、若乙方系單位,且法定代表人不在場的,由乙方法定代表人書面授權委託他人代為簽字,該授權委託書成為本協議書之有效附件。

2、此協議書適用於:建設工程需用佔用、挖掘公路或者使公路改線核准;跨越、穿越公路修建橋樑、渡槽或者架設、埋設管線、電纜等設施核准;在公路上增設平面交叉道口審批。

3、跨線工程臨時佔用縣鄉公路及其用地,須與本協議一併使用。

綜上所述,如果要對公路土地佔用,那麼雙方可以簽訂一份協議書,協議內容由雙方協商制定,雙方協商一致並簽字的那麼合約就算生效了,需要知道的是,一般徵用公路是免徵土地使用稅的,還有一些其他土地也有免徵的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