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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協議書怎麼寫?

土地承包 閱讀(5.35K)

在我國,土地使用證是土地使用權的一種憑證,國家關於土地使用證方面有明確的規定,我們買房時,除非辦理房產證之外就是要辦理土地使用證了,土地使用證如果不小心丟了,那麼還可以去補辦回來。那麼如果土地使用協議書怎麼寫的呢?下面本站小編將為您進行詳細的解答。

土地使用協議書怎麼寫?

一、土地使用證掉了怎麼辦理

國有土地使用證如何補辦:

(一)出具書面申請和土地登記申請書;

(二)申請人為個人的應提供身份證影印件(驗原件);

(三)申請人為單位的法人身份證明、土地登記委託書、法人身份證影印件,受託人身份證影印件(驗原件)、企業工商營業執照、組織機構程式碼影印件。(上述材料中的影印件須加蓋申報單位的公章證明原件與影印件一致”。 國有土地使用證辦理:

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第五條,單位和個人依法使用的國有土地,由土地使用者向土地所在地的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提出土地登記申請,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登記造冊,核發國有土地使用權證書,確認使用權。其中,中央國家機關使用的國有土地的登記發證,由國務院土地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具體登記發證辦法由國務院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會同國務院機關事務管理局等有關部門制定。

2、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六十一條,以出讓或者劃撥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應當向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申請登記,經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核實,由同級人民政府頒發土地使用權證書。

二、土地使用協議書

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經甲乙雙方協商,本著互惠互利的原則達成以下協議:

(一)使用範圍和用途

甲方將所屬土地約平方米的土地無償提供給給乙方使用(土地面積以實際丈量為準)乙方使用土地的用途為。

(二)使用期限:

使用期限為年,從年月日至年月日。

(三)甲方權利義務

1、使用期限內,甲方不得將該土地再次給第三方使用。

2、使用期內,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影響協議的執行。

(四)乙方權利義務

1、乙方在使用期間,擁有該地的使用權。

2、使用期限內,乙方方不得將該土地轉租給第三方使用。

3、該土地乙方用於存黃土,使用後乙方負責把土地恢復原貌。

綜上所述,根據國家法律的相關的法律規定,相信大家在小編的文章之中對於土地使用協議書怎麼寫的問題已經有所參考了,土地使用證丟失了,土地使用證是可以補辦的,只要有房產證就可以,擁有土地使用權就可以辦理土地使用證,具體的知識文章中已經給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