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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權中的佔有權協議怎麼書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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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土地使用權中的佔有權協議怎麼書寫

土地使用權中的佔有權協議怎麼書寫

甲方:-----(租用方)

乙方:-----(出租方)

經甲乙雙方協商,達成以下協議;

1,甲方佔用(租用)乙方土地約 平方,用於修砌房地,佔用期限為20年。

2,甲方一次性(或每年)補償乙方佔地使用費人民幣---元,雙方在協議上簽字後即時交付。(或每年元月一日交付)

3,在甲方佔用期間,乙方不得在此範圍內種植作物,並有義務阻止他人佔用此土地。

4,如有國家佔用或政策變化使乙方對此土地使用權發生變化,此協議即行終止。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二、土地使用權獲得方法包括哪些

1、以出讓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

出讓方式:招標、拍賣、掛牌、協議。

年限:土地使用權出讓最高年限:居住用地七十年,工業用地五十年,教育、科技、文化、衛生、體育用地五十年,商業、旅遊、娛樂用地四十年,綜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2、以劃撥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

年限:以劃撥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除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外,沒有使用期限的限制。雖然無償取得劃撥土地使用權沒有年限限制,但因土地使用者遷移、解散、撤銷、破產或者其他原因而停止使用土地的,國家應當無償收回劃撥土地使用權,並可依法出讓。因城市建設發展需要和都市計畫的要求,也可以對劃撥土地使用權無償收回,並可依法出讓。無償收回劃撥土地使用權的,其地上建築物和其他附著物歸國家所有,但應根據實際情況給予適當補償。

3、以轉讓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

轉讓方式:包括出售、交換和贈與等。

年限:土地使用者通過轉讓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權,其使用年限為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規定的使用年限減去原土地使用者已使用年限後的剩餘年限。

在中國使用土地是需要經過國家或者是集體的批准,如果是城鎮土地的情況下,需要向國家提出申請,如果是使用農村土地的情況下,需要向集體提出批准,只有在取得土地使用權證的情況下,才可以支配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