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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土地使用證的房子能貸款嗎?

土地承包 閱讀(4.6K)

人們買的商品房,要記得辦好兩證,也就是房產證和土地使用證。人們在急需錢的時候,在房子沒有貸款的情況下可以向銀行申請抵押貸款。一般來說,銀行會根據房子的評估價值按照一定比例放貸。那麼,沒有土地使用證的房子能貸款嗎?我們通過本文了解下。

沒有土地使用證的房子能貸款嗎?

一、沒有土地使用證的房子能貸款嗎?

沒有土地使用證的房子不能貸款,銀行不會受理的,這樣的房子銀行會認為證件不齊,存在很大風險。房地產抵押權是為將來行使而設定的權利,非即時行使的權利,只有符合一定的條件,抵押權人才能行使之。房地產抵押權實現的條件有三:

1、房地產抵押權的存在。房地產抵押權的實現首先應以房地產抵押權的存在為前提。房地產抵押權的存在是指當事人曾就特定的債權設定房地產抵押權,並且,此項房地產抵押權尚未因法定的原因而消滅。房地產抵押權若不存在,則不能實現抵押權。

2、債權已屆清償期而未受清償。債權已屆清償期而抵押權人未受清償時,抵押權人才能行使抵押權。清償期為房地產抵押權人得依法向債務人請求債務履行的時期,應以登記的日期為準。清償是指抵押權所擔保的債權全部得到清償,若債權僅獲部分清償,抵押權人可行使抵押權而使未受償部分的債權獲得清償。

3、對於債權的未受清償抵押權人沒有過失。中國立法對於抵押權與主債權的關係,嚴格遵循抵押權的附從性,故在債權的履行過程中發生瑕疵必然會影響抵押權的效力。若債權的不能履行,系房地產抵押權人的原因所致,則抵押權人不能以債權已經到期為由,實行房地產抵押權。

二、房地產抵押貸款合同具備哪些條款?

房地產抵押合同是指債務人或者第三人不移轉對房地產的佔有,將房地產作為債權擔保而與債權人達成有明確相互權利義務關係的協議,依據此協議在債務人或第三人提供抵押的房地產上為債權人設定了抵押權,債務人或者第三人對債權人之債權承受房地產物上的擔保義務。當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債權人有權依法以拍賣該房地產的價款優先受償。

房地產抵押合同為要式合同,抵押人和抵押權人訂立房地產抵押合同,應當採用書面形式並記載法律規定的內容,主要包括:

1、債權人、債務人、抵押人的姓名(名稱)、住址;

2、被擔保主債權種類、數額;

3、債務人履行債務的期限;

4、房地產的名稱、數量、質量、狀況、所在地、所有權權屬或者使用權權屬;

5、抵押擔保的範圍;

6、當事人認為需要約定的其它事項。房地產抵押合同所記載的內容不符合法律規定要求的,當事人應當予以補正。

通過上面這篇文章,小編給大家分析了沒有土地使用證的房子能貸款嗎這個問題。一般來說,房子沒有土地證,就說明產權不完整,銀行不會批准這種貸款。作為房屋所有人,也應該及時辦理土地使用證。日常生活中一旦丟失,要記得到土地局掛失補辦,以免影響房屋買賣及抵押貸款的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