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徵地拆遷>土地承包>

單位沒有土地使用證的房子能買嗎?

土地承包 閱讀(2.24W)

一、單位沒有土地使用證的房子能買嗎?

單位沒有土地使用證的房子能買嗎?

不能買,不能過戶。沒有產權證的房子是不能過戶的,不能辦理過戶手續的話房子的名字就一直是原房東的名字,這樣的房子對買方是沒有保障的。

1、缺少《土地使用證》,不動產的“物權”不完整。《房地產管理法》第五十九條規定:“國家實行土地使用權和房屋所有權登記發證制度”,這說明房地產的“物權”包括房屋所有權和土地使用權兩方面。業主買的房地產包括房屋所有權和土地使用權,而現在開發商只把房屋所有權給了業主,而土地使用權沒有交給業主。

2、缺少《土地使用證》,房地產的轉讓中涉及土地使用權的部分不發生法律效力。《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條規定:“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經依法登記,發生效力;未經登記,不發生效力”。沒有《國有土地使用證》,業主不擁有法律意義上的“土地使用權”。

3、缺少《國有土地使用證》房地產價值嚴重縮水。按照《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九條規定:“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間屆滿的,自動續期”。這一條規定使原本只有70年壽命的住宅,得到“自動”延長。使“住宅”的傳世私有財產性質,以法律的形式確立下來。但是如果買的房子沒有《國有土地使用證》,就沒有土地使用權。

二、具體情況

《國有土地使用證》是證明土地使用者(單位或個人)使用國有土地的法律憑證,受法律保護。

第二百零九條 國有土地和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可以依法確定給單位或者個人使用。使用土地的單位和個人,有保護、管理和合理利用土地的義務。

第二百一十條 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依法屬於村農民集體所有的,由村集體經濟組織或者村民委員會經營、管理;已經分別屬於村內兩個以上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農民集體所有的,由村內各該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或者村民小組經營、管理;已經屬於鄉(鎮)農民集體所有的,由鄉(鎮)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經營、管理。

對於沒有土地使用證的房產一般是屬於小產權房,如大量的還遷房等,本身這些房產就不是可以交易的,相關情況是在法律上是也是禁止買賣的,如果購買了,後期發生矛盾糾紛是難以進行合法的處理的, 具體情況可以結合實際來進行認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