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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居住證落戶新政策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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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成都居住證落戶新政策年有哪些

成都居住證落戶新政策有哪些?

根據規定,在成都市居住滿2年(持我市居住證或IC卡暫住證滿2年的時間可累加計算),已經在我市不間斷繳納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2年以上的市外人員,可在其擁有的產權住房(人均建築面積不低於上年度我市規定的城鎮住房保障物件的住房困難標準,現執行標準為16㎡/人),可申請辦理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入戶。

涉及的繳納社會保險費年限、辦證時間,是指以正式受理申請當日為截止日期上溯計算。辦理居住期滿入戶本市5週年以上的,方可申請市外配偶、未成子女、老年父母投靠。

二、成都居住證申領材料

1、《入戶申請表》(公安辦證中心現場領取或上網下載);

2、居住證(含IC卡暫住證)(原件和影印件);

3、入戶人員的居民戶口簿(每頁應加蓋戶口專用章及戶籍名章)或戶籍證明、居民身份證(原件和影印件);

4、社保部門A4紙列印的最近2年《個人養老保險實繳資訊單》(未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機關事業編制內職工提供最近2年《個人醫療基本資訊單》和《醫療帳戶明細查詢單》);省級社保除繳納社會保險資訊單外,還應提供與本市用人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原件);

5、入戶地房產證,或購房合同(合同已在網上進行簽約備案的)和入住證明(由物業管理部門或社群居委會或派出所出具)(原件和影印件);

6、申請配偶、未成年子女隨遷的,提供親屬關係證明。

7、遷入地派出所出具的街門牌詳址證明(地址不詳的提供)(原件);

注:按居住期滿條件申請入戶時,辦理居住證(含IC卡暫住證)、繳納社會保險應為同一人。

三、成都居住證申領條件

1、來蓉人員在蓉滯留24小時以上的,應當由本人或者用工單位、房屋出租人及中介機構按照《四川省流動人口資訊登記辦法》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居(村)民委員會申報居住登記;

2、流動人口自辦理居住登記之日起至申領居住證之日止,連續居住滿6個月且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由本人提出申請,經居住地詳址受理機構稽核後,可以發給《成都市居住證》:

(1)在我市連續繳納城鎮職工社會保險滿6個月,符合被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事業單位錄用(聘用),被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招收並依法簽訂勞動合同,持有工商營業執照或《成都市工商靈活就業(營業)輔導證》等條件之一的;

(2)擁有合法產權的住房;辦理了租賃登記備案的住房;用人單位或就讀學校提供的宿舍等;

(3)在全日制國小、中學、中等職業教育或普通高等學校取得學籍並就讀的;

(4)符合本市人才落戶規定尚未遷移戶口的;

(5)共同生活的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子女)具有本市戶籍的。

需要注意的是,每個城市的落戶政策都是不一樣的,一般情況下,一線大城市的落戶要求比較高,而小城市則相對來說不需要太多要求,一般可以隨買房就可以直接落戶。如果不是本地戶口的話,需要辦理居住證,憑居住證和其它必要的手續材料和證明檔案可以到戶口管理部門辦理落戶。以上就是本站小編整理的內容。本站有線上律師,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歡迎您隨時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