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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土地使用證到期後怎麼辦?

土地承包 閱讀(3.2W)

在房屋租賃或者是交易的過程當中,往往都需要一份房屋土地使用證作為證明。但是房屋土地使用證是有著使用年限的,超出使用年限之後,房屋土地使用證的法律效力也會失效。那麼房屋土地使用證到期後怎麼辦呢?下面就隨小編一起來看看吧。

房屋土地使用證到期後怎麼辦?

房屋土地使用證到期後怎麼辦?

首先,

房地產權屬包括,房屋建築本身的所有權,和所佔土地的使用權。

房屋建築本身的所有權,是終身享有的,可繼承的。

土地的使用權是有期限的,一般所說的使用年限,指的就是土地的合用權

如果土地使用權到期,沒有辦理繼期,如果動遷,只會補償房屋所有權的錢(75%)左右,沒有土地使用權的補償(25%)左右

2006年出臺的物權法規定。

住宅性質的土地使用權70年到期後,自己續期,也就是你不用管,也不用辦,就自己續期了

對於商業性質的(40年使用權)到期後是要從新辦理的。可能會有機關費用,物權法的解釋是按當時的相關規定執行,現無現行標準。

對於其它性質的,如工業,教育,旅遊等(50年使用權)與商業性質的相同。

一、國有土地使用證(俗稱“土地證”)和房屋所有權證(俗稱“房產證”)在商品房的權屬等問題有著同等重要的作用,但兩者又有所區別。

二、國有土地使用證和房屋所有權證的聯絡

1、《房地產管理法》規定,所購商品房應具備“國有土地使用權證”和“房屋所有權證”。從法律角度來講,房產證和土地證是房主擁有該房產以及土地使用權的證明,兩者是密不可分的,沒有土地證,就意味著房主不具備對該土地的使用權,就無法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2、由於我國實行的是土地公有制,所以房產所有權和房產土地使用權之間並無法律上當然的附屬關係。如果忽視土地使用權,勢必會給住宅地產購置及交易帶來風險。

二、國有土地使用證和房屋所有權證的區別

1、概念

(1)國有土地使用證。是有土地局出具的確認土地使用權的憑證。

(2)房屋所有權證。是由房管局出具的承認房產歸屬人的憑證。

2、性質

(1)國有土地使用證。是經土地使用者申請,由城市各級人民政府頒發的國有土地使用權的法律憑證,主要載明土地使用者名稱、土地坐落、用途、土地使用權面積、使用年限和四至範圍等。

(2)房屋所有權證。是國家依法保護房屋所有權的合法憑證,房屋所有者憑證管理和使用自己的房屋。房產證包括房屋所有權證和房屋共有權證。

從以上內容可以看出,房屋土地使用證到期後怎麼辦該問題應該根據不同的地域實行不同的解決方法。一般情況下來說,在房屋土地使用證到期之後應該前往當地的國土局進行辦理與申請,除此之外對於土地的性質也需要逐年進行檢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