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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有土地使用權收購合同補充協議該怎麼寫?

土地承包 閱讀(2.03W)

國有土地的所有權屬於國家,嗎雖然可以通過合法的途徑,獲得土地的使用權,但是當地的行政機關,如果有需要,也可以按照既定的流程的規定,在與民事主體簽訂國有土地使用權收購合同補充協議之後,將該面積的土地收回。

國有土地使用權收購合同補充協議該怎麼寫?

國有土地使用權收購合同範本

襄土儲字[ ] 號

為盤活國有存量土地資產,優化土地資源配置,合理利用土地,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湖北省土地管理實施辦法》、《襄樊市土地儲備供應暫行辦法》等國家、地方有關法律法規及規定,雙方本著平等、自願、有償的原則,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本合同雙方當事人

收購方:襄樊市土地儲備供應中心(以下簡稱甲方),法定代表人: ,職務: ,住址:樊城炮鋪街3號,聯絡電話:3486000。

被收購方: (以下簡稱乙方),法定代表人: ,職務: ,住址: ,聯絡電話: 。

第二條 甲方收購位於 的國有土地,面積 平方米(合 畝),用途為 用地,其四至位置:東: ;南: ;西: ;北: 。《國有土地使用證》證號為: ,原土地取得方式 。

第三條 經協商土地收購價格(含地上建築物)確定為(大寫)人民幣 萬元/畝(元/m2 )(小寫) 萬元/畝(元/m2 )。總額為(大寫)人民幣 萬元/畝(元/m2 )(小寫 萬元)。

第四條 收購款支付方式

本合同經市政府批准後 日內,甲方一次性付給乙方土地收購款總額的10%即 萬元,作為履行合同的定金,定金可充抵土地收購款。

㈠本合同經政府批准後 日內,甲方一次性支付乙方土地收購款(大寫) 萬元(小寫) 萬元。

㈡本合同經政府批准後 日內開始甲方分 期付給乙方土地收購款。

第一期: 年 月 日前付給乙方土地收購款總額的 %即 萬元;

第二期: 年 月 日前付給乙方剩餘土地收購款總額的 %即 萬元

第三期: 年 月 日前付給乙方全部土地收購款即 萬元。

分期支付的土地收購款計利息。

第五條 甲、乙方的責任和義務

㈠甲方的責任的義務

1、甲方按本合同第四條一款規定按期支付乙方土地收購款。

2、甲方在支付收購定金後,負責辦理土地使用權及房屋產權變更登記手續,費用由甲方承擔。

3、甲方於 年 月 日驗收乙方交付的全部土地和地上建(構)築物。

㈡乙方的責任和義務

1、乙方在收到甲方支付收購定金的同時,向甲方交付國有土地使用證、房屋所有權證等資料,並開始清理、搬遷、拆除其宗地範圍內的暫停戶、工程技術裝置和房產設施。 年 月 日前向甲方交付全部土地和地上建(構)築物。

2、乙方應協助甲方辦理土地使用權及房屋所有權的變更登記手續,並提供相關資料。

3、若因該宗地或房產權屬發生糾紛,乙方負責協調處理。

第六條 違約責任

本合同一經簽訂,違反本合同任一條款,即為違約。

㈠若甲方未能按本合同第四條規定按期支付收購款,每延遲一天,按應付款項的3‰向乙方支付滯納金。

㈡若乙方不能按期向甲方交付土地及地上建(構)築物,每延遲一天,按應付款額的3‰賠償甲方損失。

㈢若因甲、乙任何一方原因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違約方按本合同約定土地收購款總額的13‰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

第七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經雙方商定可簽訂補充協議。若因本合同發生糾紛,協商不成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八條 本合同於 年 月 日在襄樊市簽訂,壹式陸份,並具同等法律效力,甲、乙雙方各執叄份。

第九條 本合同經襄樊市人民政府批准後生效。

甲方:襄樊市土地儲備供應中心 乙方:

(章) (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與其他型別的土地一樣,都需要在平等的基礎之上見簽訂,否則是不會發生法律效力的。任何型別的土地的使用權,都是有年限規定的,在年限屆滿之後,如果需要繼續使用,就需要向制定的機構,提出續期請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