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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州市企業拆遷徵收補償

企業拆遷 閱讀(1.19W)
鄂州市企業拆遷徵收補償

土地徵收是指國家為了公共利益需要,依照法律規定的程式和許可權將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轉化為國有土地,並依法給予被徵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被徵地農民合理補償和妥善安置的法律行為。 土地徵收具有法定性,根據行政合法性原則,必須符合法律和行政法規的規定,遵循一定的法律程式。國家強制取得他人土地所有權的行為,並不以取得徵得被徵地人的同意為必要條件。

精選律師 · 講解例項

鄂州市徵地補償標準的規定是什麼



    湖北省鄂州市鄂城區土地共分為三類:


    一類區片區片範圍:古樓街道辦事處、鳳凰街道辦事處、西山街道辦事處。


    補償標準:耕地:69600元/畝;菜地:76560元/畝;果園:73080元/畝;茶園:73080元/畝;精養魚池:76560元/畝;林地:62640元/畝;未利用地:48720元/畝。


    二類區片區片範圍:樊口街道辦事處、澤林鎮、新廟鎮。


    補償標準:耕地:50400元/畝;菜地:55440元/畝;果園:52920元/畝;茶園:52920元/畝;精養魚池:55440元/畝;林地:45360元/畝;未利用地:35280元/畝。


    三類區片區片範圍:花湖鎮、楊葉鎮、汀祖鎮、燕磯鎮、沙窩鎮、碧石渡鎮、杜山鎮、長港鎮。


    補償標準:耕地:45900元/畝;菜地:50490元/畝;果園:48195元/畝;茶園:48195元/畝;精養魚池:50490元/畝;林地:41310元/畝;未利用地:32130元/畝。


  
    二、簽訂徵地補償協議的程式要求是什麼?
  


    土地徵收應當嚴格按照法律程式簽訂徵地補償協議,具體程式為:


    (1)市、縣國土資源局在被徵用土地所在地的村範圍內釋出徵地通告,告知被徵用土地的村集體經濟組織和村民:徵地範圍、面積、補償方式、補償標準、安置途徑以及徵地用途等。通告後搶栽、搶種的農作物或者搶建的建築物不列入補償範圍。


    (2)市、縣國土資源局會同被徵地所在地的鄉鎮政府就徵地通告的內容徵詢村集體經濟組織和農民的意見,有不同意見的應記錄在案,根據村委會或村民提出的意見分別處理並協調解決。


    村委會或村民對補償標準、安置途徑、補償方式有異議的,市、縣國土資源局或被徵地所在的鄉鎮政府,應告知被徵地相對人有權提出聽證申請,並依法組織聽證


    (3)市、縣國土資源局會同被徵用土地的所有權人、使用權人實地調查被徵土地的四至邊界、土地用途、土地面積,地上附著物種類、數量、規格等,並現場填制調查表一式三份,由國土資源局工作人員和所有權人、使用權人共同確認無誤後簽字。


    (4)被徵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或者村民委員會應當就協議主要內容按照村民大會或者村民代表大會議事程式等民主程式作出決議。


    村委會作為被徵收主體的,簽訂協議後,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或者村民委員會應當向農村村民公示徵地補償安置協議。


    看來有一個最基本的徵地補償方面的常識性的問題還是有很多人都根本不瞭解,也就是說在同一個地方,就比如說是鄂州市吧。鄂州市的補償標準並不一樣,所以上文當中給大家整理的有關鄂州市徵地補償標準的相關資料,這是針對鄂州市鄂城區,如果您想要了解的是鄂州市的其他地方的補償標準的話,那就看自己所在區域的政府出臺的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