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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遷安置合同糾紛的訴訟時效是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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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拆遷安置合同糾紛的訴訟時效是多久?

拆遷安置合同糾紛的訴訟時效是多久?

拆遷安置合同糾紛的訴訟時效可能是三年,也有可能是二十年。

相關法律規定:《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條 【普通訴訟時效、最長權利保護期間】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二、偽造房屋拆遷合同需要承擔什麼責任?

偽造房屋拆遷合同可能會構成合同詐騙罪,而一旦罪名成立,則有可能會承擔以下的責任:

《刑法》

第二百二十四條【合同詐騙罪】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佔有為目的,在簽訂、履行合同過程中,騙取對方當事人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一)以虛構的單位或者冒用他人名義簽訂合同的;

(二)以偽造、變造、作廢的票據或者其他虛假的產權證明作擔保的;

(三)沒有實際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額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誘騙對方當事人繼續簽訂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對方當事人給付的貨物、貨款、預付款或者擔保財產後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騙取對方當事人財物的。

在拆遷合同之中,一般需要包含諸如補償的方式、被拆遷方需要在什麼時間搬離被拆遷房屋等的內容。若是後期因為拆遷事宜發生了糾紛,可以按照拆遷安置合同之中的約定的內容來處理糾紛。對於沒有約定的情形,也可以在拆遷糾紛發生之後臨時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