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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因拆遷糾紛提起訴訟的時效是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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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來,拆遷糾紛案件時有發生,政府拆遷已經成為了社會關注的焦點。企業面對不法拆遷時,經和平手段無法解決的話,就要通過訴訟。

企業因拆遷糾紛提起訴訟的時效是多久?

一、企業因拆遷糾紛提起訴訟的時效是多久?

《行政訴訟法》第四十六條規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應當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作出行政行為之日起六個月內提出。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因不動產提起訴訟的案件自行政行為作出之日起超過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為作出之日起超過五年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行政複議法》第九條規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可以自知道該具體行政行為之日起六十日內提出行政複議申請;但是法律規定的申請期限超過六十日的除外。

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當理由耽誤法定申請期限的,申請期限自障礙消除之日起繼續計算。

二、拆遷訴訟到底是行政訴訟還是民事訴訟

徵收補償條例中“可以依法提起訴訟”的模糊概念,無論是在理論界還是在實務界,都引起了廣泛爭論。

實際上,在目前的審判實踐中,行政和民事兩種訴訟形式都有。被徵收人對補償協議不服的以行政訴訟為主,被徵收人不履行協議約定義務時,房屋徵收部門多以民事訴訟提起訴訟。

一般情況,應該優先行政訴訟,但不排除民事訴訟。為什麼呢?因為民事訴訟在補償等問題上更充分一點,而行政訴訟的好處是舉證有利於某一方。同時補償協議,其實是以合同形式體現的行政決定。所以從協議有爭議一開始就納入行政訴訟,有利於徹底解決糾紛。

三、哪些拆遷行為是違法的?

在徵地拆遷糾紛中,只要政府有存在違法行為,被拆遷人都可以通過法律途徑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1、當地政府徵地是否有省級政府或者是國務院的批准徵地檔案,如果沒有,地方政府徵地就是從根本上違反了法律。

2、在由省級人民政府批准徵地的檔案的情形下,政府的補償標準是否合理,如果不合理的話,可以提起行政訴訟。

3、徵地補償是否及時、足額的發放到失地失房農民手中,是否按照先補償、後拆遷的原則進行的徵地活動。

綜上所述,企業因為拆遷問題打官司,是典型的行政訴訟,企業打拆遷官司的時機應該在是自身利益受到損害後6個月內。這也是有效是行政訴訟時效,如果企業在這段時間舉證困難,可以提出延期以便更好的收集證據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