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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賣合同糾紛的訴訟時效是多久?

合同糾紛 閱讀(3.18W)

一、買賣合同糾紛的訴訟時效是多久?

買賣合同糾紛的訴訟時效是多久?

訴訟時效從雙方合同約定的應付貨款之日起計算,訴訟時效為3年

若在此期間,有債權人向債務人催促償還貨物的行為,或其他法定中斷情形,則訴訟時效中斷,已經經過的時效期間統歸無效,待時效中斷的事由消除後,訴訟時效期間重新起算。

買賣合同糾紛的管轄法院的確定原則上由被告所在地或者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轄,但雙方也可以書面協議選擇。

合同履行地按照如下規則確定:

1、合同約定履行地點的,以約定的地點為合同履行地。

2、合同沒有約定履行地或約定不明確的,爭議標的為給付貨幣的,以接受貨幣一方所在地為合同履行地;交付不動產的,以不動產所在地為合同履行地;交付其他標的物的,以履行義務一方所在地為合同履行地;即時結清的合同,以交易行為地為合同履行地;

3、財產租賃或融資租賃合同,以租賃物使用地為合同履行地;

4、以資訊網路方式訂立的買賣合同,通過資訊網路交付標的物的,以買受人住所地為合同履行地;通過其他方式交付的,收貨地為合同履行地。

二、買賣合同糾紛案件怎麼認定?

當事人之間沒有書面合同,一方以送貨單、收貨單、結算單、發票等主張存在買賣合同關係的,人民法院應當結合當事人之間的交易方式、交易習慣以及其他相關證據,對買賣合同是否成立作出認定。

對賬確認函、債權確認書等函件、憑證沒有記載債權人名稱,買賣合同當事人一方以此證明存在買賣合同關係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援,但有相反證據足以推翻的除外。

當事人簽訂認購書、訂購書、預訂書、意向書、備忘錄等預約合同,約定在將來一定期限內訂立買賣合同,一方不履行訂立買賣合同的義務,對方請求其承擔預約合同違約責任或者要求解除預約合同並主張損害賠償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援。

所以如果雙方當事人簽訂了買賣合同,就一定要按照合同中的條例來進行辦事,如果是不遵循買賣合同中的條例,出現了違約情況,那麼違約的一方就必須要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而訴訟的那一方是從自己權利受到侵害的那一天,或者是應當知道的那一天開始算起的,三年之內都可以進行有效的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