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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置合同拆遷補償糾紛可以仲裁嗎?

拆遷安置 閱讀(1.02W)

一、安置合同拆遷補償糾紛可以仲裁嗎

安置合同拆遷補償糾紛可以仲裁嗎?

要看協議中是否有仲裁的約定。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因拆遷安置補償產生糾紛的,如果拆遷補償協議有約定仲裁條款的,當事人可以申請仲裁解決糾紛。

發生合同糾紛的處理方式有:

1、協商

合同當事人在友好的基礎上,通過相互協商解決糾紛,這是最佳的方式。

2、調解

合同當事人如果不能協商一致,可以要求有關機構調解如,一方或雙方是國有企業的,可以要求上級機關進行調解。上級機關應在平等的基礎上分清是非進行調解,而不能進行行政干預。當事人還可以要求合同管理機關、仲裁機構、法庭等進行調解。

3、仲裁

合同當事人協商不成,不願調解的,可根據合同中規定的仲裁條款或雙方在糾紛發生後達成的仲裁協議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

4、訴訟

如果合同中沒有訂立仲裁條款,事後也沒有達成仲裁協議,合同當事人可以將合同糾紛起訴到法院,尋求司法解決。除了上述一般特點之外,有些合同還具有其自願的特點,如涉外合同糾紛,解決時可能會援引外國法律、而不是中國相關的合同方面的法律。

二、拆遷補償包括哪些

拆遷補償費用主要分為以下四個方面:

1、拆遷資產的補償費用,包括:無法搬遷的土地、房屋、建築物和地上附著物,以及確因搬遷而發生損失的機器裝置而生的補償等;

2、停產停業損失,以實際情況而定,一般既包括實際經營損失也可酌情包括預期經營損失;

3、拆遷補償費用,包括搬遷前期費用和搬遷過程中發生的停工費用、機器裝置除錯修復費用以及物資的拆卸、包裝和運輸、解聘員工補償費等費用;

4、基於拆遷政策發生的獎勵費用,包括速遷費、拆遷獎勵費等。

拆行合同糾紛發生之後一定要及時的處理解決,只要在合同中約定有仲裁,那麼在雙方協商不好的情況之下是可以通過仲裁的方式來進行處理,如果對仲裁的結要有任何不服的,那麼也是可以走訴訟的方式解決,所以,自己的權益就一定要懂得如何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