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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遷可以同時選貨幣補償和安置房嗎?

補償標準 閱讀(1.05W)

一、拆遷可以同時選貨幣補償和安置房嗎?

拆遷可以同時選貨幣補償和安置房嗎?

可以,我國房屋拆遷補償方式:

1、產權置換(直接補給同等價值的房產)。產權置換有兩種方式:

①回遷安置,指開發商拆房重建然後讓拆遷戶回遷進行安置,通過置換產權比例進行拆遷補償;

②異地安置,由於開發商專案不涉及住宅或由於該地塊容積率原因,不能回遷安置,只能在其他地方新建安置房,再通過產權的增減儘量以等價價值做到產權置換。

2、貨幣補償(根據被徵土地和房產估值補償相應現金)

以不同法定依據由專業的評估機構對被拆遷房屋進行專業的估價,生成有據可循的多遠組成的補償金額。貨幣補償法定評估依據有三種,不同情況下分別適用:

①市場評估價,指被拆遷房屋的房地產市場價格,由專業估價機構對房地產在估價時點的客觀合理價格或價值進行估算和判定的活動。

②商品房交易均價,指同區域同類型普通住宅商品房交易平均價格,由相關部門每季度定期彙總測定並公佈。

③重置價,指由估價機構對有同等功能效用的全新狀態的建築物的進行價格評估。

3、產權置換、貨幣補償相結合(既給貨幣補償又給房屋)

受我國城市化程序與其他因素影響,房價和地價虛高,此時的房屋拆遷不能僅用貨幣償還或者用產權置換來解決問題。

很多拆遷戶多選擇產權置換與貨幣補償的方式進行拆遷補償,但目前政府鼓勵採用貨幣化安置。

二、貨幣補償協議簽字後多久能拿到錢?

關於你籤貨幣補償協議後多久能拿到錢,需要看你和拆遷方在簽訂房屋拆遷安置協議時是怎麼約定的,如果規定拆遷方一年之內把錢給你,那就需要等到一年,如果是兩年三年,那就需要更長的時間,如果發現期限已到,拆遷方還不給你錢你就去法院起訴,一般建議是先給錢再來拆遷,不然就不搬的原則。房屋拆遷安置協議包括以下幾方面:

1.拆遷補償方式、貨幣補償金額及其支付期限;

2.安置房屋的面積、標準、和地點、搬遷期限、搬遷過渡方式和過渡期限以及拆遷補助費和臨時安置費或停產停業費的發放標準和支付方式等條款。

在司法實踐中,對於拆遷補償的矛盾和糾紛的爭議一般都在於拆遷補償標準的高低問題,但對於相關賠償的方式是由拆遷戶根據自己的實際需要來選擇的,雙方需要在進行協商和討論後,將有關拆遷補償的方式寫入拆遷賠償協議,並根據實際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