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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置拆遷房買賣合同糾紛怎麼辦?

拆遷安置 閱讀(5.92K)

一、安置拆遷房買賣合同糾紛怎麼辦?

安置拆遷房買賣合同糾紛怎麼辦?

當事人在遇到安置拆遷房買賣合同糾紛首先協商解決。在協商解決的同時,還應瞭解相關政策法規,以防自己處於劣勢;調解解決,如果雙方協商不成,可以通過第三方來進行調解;訴訟解決,如果雙方當事人協商與調解都無法解決糾紛,那就只好將糾紛訴諸於法院,雖然這一方式較為公平,但是耗時較久,成本也比較大。

二、安置房買賣糾紛有哪些

1、賣房主體不合法或不合格

如果是夫妻雙方或者數人的共有房屋,出售者沒有徵得其它共有人的同意,私自出賣共有房屋,即賣房者主體不合法或不合格,易引起糾紛

2、買房主體不合法或不合格

在某些城市中規定不具有本市戶口的不得購買安置房,還有的城市規定沒有大陸戶口的不得購買本市安置房等,買房主體必須合格才能購房,若不合格就會產生糾紛。

3、房屋質量不合格

安置房的房屋質量與一般的商品房相比,比較令人擔憂,所以如果安置房的房屋質量經檢測後,結果是不合格,那也會引起糾紛。

4、房屋性質不同

因房屋的性質不同,也往往發生糾紛,比如軍隊、鐵路和某些未經過房改的單位的房屋一般不允許買賣,特別是不允許賣給外單位、外系統;某些地方規定公房房改後的一定年限內不允許買賣,如果買賣,必須首先賣給原單位,或者經過原單位的批准等,所以一旦購買就會引起糾紛。

5、房屋買賣合同無效

因房屋買賣合同的效力發生糾紛的案例很多,造成房屋買賣合同無效的情況也比較複雜。有些房屋的買賣在雙方簽訂合同或交付房屋時,政策不允許對該房屋買賣,那麼房屋買賣合同就會被視為無效,這時就容易產生糾紛。

安置房買房糾紛建議還是先溝通協商看看能否解決糾紛,雙方當事人無法協商的,也可以通過仲裁機構仲裁,這兩種方法是比較方便並且耗時短的,但是兩種方法都不能夠解決糾紛的,是能通過法院起訴來維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