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徵收拆遷中,被拆遷人被要求籤“空白協議”的情況很多。
很多時候拆遷方都會跟被拆遷人口頭承諾說將會給被拆遷人多少多少補償,會怎樣安置等等。
當然,承諾的事項都會是很好的,被拆遷人會非常滿意。
隨後拆遷方就會拿出空白協議讓被拆遷人簽字按手印,告訴被拆遷人因為一些原因,暫時不能把內容寫上去。
先把字簽了,反正後面該給的都不會少。
被拆遷人因為信任,就會簽訂空白協議。
而後協議是會被拆遷方收回的,被拆遷人手上就沒有協議了。
在明律師在多年的徵收拆遷案件中表明:簽訂空白協議最直接的後果就是被拆遷人最後拿到的正式協議中的金額部分已經和當初口頭承諾的完全不一樣了。
這也就意味著被拆遷人的補償利益將會受到巨大的影響。
因此,在明拆遷律師要提醒大家的是:空白協議絕對不能籤。
簽了“空白協議”怎麼辦?
空白協議有極大的不確定性,對於簽訂方非常危險,很多合法權益會因為這一時的疏忽沒法保證。
所以,被拆遷人遇到了“空白協議”的情況,首先,被拆遷人用錄音將拆遷協議的內容記載下來。
或者,將協議的內容落實到紙面上,請拆遷公司的負責人簽字。
等到有了正式協議,再進行交換。
另外,在籤協議之前一定要把金額明確下來且寫入協議中,所有的協議都必須一式兩份,自己手裡要儲存一份!
如果拆遷方不同意,那麼被拆遷人可以拒絕簽字。
而如果已經簽訂完“空白協議”了,被拆遷人則一定要注意收集和保留證據。
無論是照片、書面檔案還是錄音、錄影,都可以保留,只要能夠證明當時簽訂的是空白協議。
因為拆遷協議類似民事合同,相關糾紛可參照適用合同糾紛的解決辦法。
所以,如果能證明是空白協議,則有欺詐的成分,可以通過民事法律訴訟,向法院申請協議無效或者請求撤銷、變更的。
一旦協議無效或者被撤銷、變更,被拆遷人便相當於依照自願、平等原則,重新締結一份新的協議。
這新的“協議”,相比較於原先的“空白協議”,肯定會更多的傾向於被拆遷人的意志的。
當然,這其中的具體操作辦法,需要在專業的拆遷律師指導下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