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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籤協議給“獎勵” | 拆遷獎勵金的陷阱該如何避免?

土地徵收 閱讀(2.2W)

 一、早籤協議給“獎勵”,拆遷獎勵金的陷阱該如何避免?

早籤協議給“獎勵”,拆遷獎勵金的陷阱該如何避免?

徵收獎勵方式是由市、縣人民政府根據當地情況自行制定。但我們要注意的是,徵收獎勵的本意是鼓勵徵收雙方順利簽訂協議,拆遷工作合法進行,所以,獎勵金額並不會很多,而且有一個前提,就是必須在特定時間之前完成搬遷。大家注意獎勵的前提基礎必須是合理的補償。當我們遇到徵地拆遷,徵收方大方的給出獎勵時,一定不要心急,先看看補償標準是否參照房屋徵收決定釋出之日時周圍類似房地產的市場價值。

《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第十七條的規定:“市、縣人民政府應該制定補助和獎勵辦法,對被徵收人給予補助和獎勵。”

二、怎麼防範應對徵收方的利益陷阱?

1、保持理智,關注核心利益。

核心利益是什麼?就是自己公平合理的拆遷補償。就看徵收方給的拆遷補償是否合理,如果不合理給你再多的優惠、再多的搬遷獎勵都不要妥協,防止落入圈套。

2、頂住壓力,不要籤空白協議。

空白協議沒有對跟自己利益切身相關的內容作出約定,簽字了會很被動。屬於預設陷阱的合同,以後有糾紛很難維權的。

比如有的被徵收人簽了空白協議,曾經承諾的補償並沒有到位,或者一直拖著不給。所以不管徵收方怎麼威逼利誘,只要是約定不明確,就不要簽字。

3、考慮法律方式維權。

如果徵收方仍然不斷施壓或者用高額搬遷獎勵對你進行誘惑。這個時候就要做好維權準備了。因為多次嘗試不行,他們可能很快就會暴露出真實面目,就是採用其他更強硬的手段逼迫你妥協甚至是強拆。

三、房屋拆遷補償範圍有哪些

1、房屋。

被拆遷房屋凡列入補償範圍的,必須是合法房屋。這裡所說的合法,就包括兩方面含義:

(1)所有權人合法所有。

(2)房屋本身合法,如不得是違章建築等。《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規定:“拆除違章建築和超過批准期限的臨時建築,不予補償;拆除未超過批准期限的臨時建築,應當給予適當補償。”

 2、附屬物。

被拆遷房屋的附屬物是指房屋所有人或使用人在房屋上增加的依附於房屋有某種用途的設施。作為房屋的附屬物,一般具有的特徵如下:

(1)依附於房屋而存在。

(2)具有某種用途,並有利於房屋的升值。

(3)必須是能計算其價值的物體。

(4)被拆遷房屋的附屬物應具有合法性。

3、收益權。

城市房屋拆遷補償範圍中的收益權應具有的特徵如下:

(1)收益權人系合法地佔有使用被拆遷房屋,其收益權必須有合同或法律依據。

(2)收益應當合法產生。

(3)收益應當是有依據的產生,包括即得收入和合法預期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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