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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起訴欠款人沒錢

欠款追討 閱讀(1.85W)
法院起訴欠款人沒錢

債權是得請求他人為一定行為的民法上權利。本於權利義務相對原則,相對於債權者為債務,即必須為一定行為的民法上義務。因此債之關係本質上即為一司法上的債權債務關係,債權和債務都不能單獨存在,否則即失去意義。債權債務可以轉移也可以因債務人的償還行為而消失。但不管是債權債務的轉移還是債權債務的消失都必須符合相應的法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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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起訴欠款人

借款糾紛立案要準備的材料要符合《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登立案若干問題的規定》、以及《民事訴訟法》的相關規定:
民間借貸的債權人在通過協商等途徑無法實現債權的情況下,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通過民事訴訟程式,保障自己的債權順利實現。
法院起訴應注意如下問題:
1、書寫民事起訴狀,並按照對方當事人的人數提出副本;由於客觀原因確實不能書寫的,也可以口頭起訴。人民法院審查當事人提交的民事起訴狀的內容如下:
(1)、原告的身份資訊;
(2)、被告的身份資訊;
(3)、訴訟請求和所依據的事實與理由,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住所。民間借貸糾紛案件中,出借人提出的訴訟請求是其提起訴訟所達到的借款本金以及相應的利息。原告立案時需證明民事法律關係存在。
2、起訴要注意訴訟時效期間;
3、準備相關的證據,並提交原件,無法獲取的證據,依法申請法院調取;
4、準備一定數額的訴訟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