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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拆遷糾紛怎麼解決?

拆遷安置 閱讀(5.01K)
土地拆遷糾紛怎麼解決?

一、土地拆遷糾紛怎麼解決?

1、協商解決,達成協商一致意見。

2、調解解決,請求村民委員會、鄉(鎮)人民政府調解解決,也可以請求他人或者其他組織調解解決。

3、仲裁解決,提交當地仲裁部門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書發生法律效力後,當事人拒不履行生效的仲裁裁決的,仲裁機構不可以強制執行,雙方當事人只能另行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4、提取訴訟,法院一般會堅持“能調則調,當判則判,調判結合、案結事了”的原則,對於無法調解的案件,及時作出判決。人民法院審理民事案件,根據當事人自願的原則,在事實清楚的基礎上,分清是非,進行調解。

二、土地拆遷補償的要求有什麼?

1、土地是農民使用的,直接發放給農民。土地是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所有的,發放給集體經濟組織。

2、地上附著物及青苗補償費歸地上附著物及青苗費的所有者所有。

3、安置補助費,是國家徵收集體土地後,安置被徵收單位由於徵地造成的多餘勞動力的補助費用。需要安置的人員由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安置的,安置補助費支付給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由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單位安置的,安置補助費支付給安置單位,不需要統一安置的,安置補助費發放給被安置人員個人或者徵得被安置人員同意後用於支付被安置人員的保險費用。

徵用耕地的補償費用包括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費。其中,土地補償費針對被徵土地,地上附著物和青苗補償費針對被徵土地上的附著物,安置補助費針對失地農民。

遇到土地拆遷糾紛,可以自行協商和解。土地由農民使用的,徵地補償的費用需要發放給農民,若是土地由村集體所有,補償費要給村集體,補償的專案包括地上附著物的補償費用,安置補助費用,青苗的補償費用,具體的賠償金額可以雙方協商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