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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肅省甘南州徵地補償標準是多少

補償標準 閱讀(1.16W)

在我國,如果政府要將老百姓所使用的土地進行徵收建設公益專案,應對被徵收人員進行一定的經濟補償,以保障被徵收人員的利益。甘肅省近幾年經濟發展迅速,不少地方都在開展徵地補償工作。而當地的徵地補償標準也成為群眾關注的焦點。今天本站小編要和大家瞭解的是甘肅省甘南州徵地補償標準是多少。

甘肅省甘南州徵地補償標準是多少

一、甘肅省甘南州徵地補償標準是多少?

新的徵地補償標準由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兩部分構成,不包括青苗和地上附著物補償費。統一年產值標準適用於測算區域內徵收農用地中的水澆地、旱地、牧區草地,徵收林地按《甘肅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辦法》規定的標準補償,徵收非牧區農用地中草地的按鄰近耕地標準的0.4倍補償,徵收其他農用地和建設用地的按鄰近耕地標準補償,徵收未利用地的按鄰近耕地統一年產值的2倍補償。經依法批准佔用基本農田的按統一年產值的30倍補償。區片綜合地價適用於測算區域內的集體土地。佔用國有農用地、國有建設用地(以劃撥方式取得)的補償,參照區域內徵收集體土地的補償標準執行;佔用國有未利用地的不予補償。

二、徵地補償費專案

1、土地補償費

用地單位依法對被徵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因其土地被徵用造成經濟損失而支付的一種經濟補償。

2、青苗補償費

用地單位對被徵用土地上的青苗因徵地受到毀損,向種植該青苗的單位和個人支付的一種補償費用。

3、附著物補償費

用地單位對被徵用土地上的附著物,如房屋、其它設施,因徵地被毀損而向該所在人支付的一種補償費用。

4、安置補助費

用地單位對被徵地單位安置因徵地所造成的富餘勞動力而支付的補償費用。

三、國家規定的徵收補償標準

1、各項徵地補償費用的具體標準、金額由市、縣政府依法批准的徵地補償安置方案規定。

2、土地被徵用前3年平均年產值的確定(有關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的補償標準):按當地統計部門審定的最基層單位統計年報和經物價部門認可的單價為準。

3、按規定支付的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農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可增加安置補助費。原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總和不得超過土地被徵用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30倍的土地管理規定,已經在2013年3月26日《土地管理法》中刪除。

在徵地過程中,政府所制定的徵收補償標準往往會在土地徵收工作開展之初就以公告的形式對群眾進行公示,而各地的徵地補償標準也是不同的,具體的徵收補償金額應以公示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