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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讓金能否包括徵地補償

補償標準 閱讀(7.2K)
出讓金能否包括徵地補償
律師解答:不包括。律師解析:出讓金不包括徵地補償
1、拆遷補償款是對合法房屋拆遷時,對被拆遷人的經濟補償。
2、而土地出讓金是使用土地時按照國務院規定的標準和辦法,向政府交納的使用費用。
3、對國家繳納了出讓金後才可以使用該土地。
4、對於土地出讓金百分之三十上繳中央財政,百分之七十留給有關地方人民政府。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五十五條
以出讓等有償使用方式取得國有土地使用權的建設單位,按照國務院規定的標準和辦法,繳納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等土地有償使用費和其他費用後,方可使用土地。
自本法施行之日起,新增建設用地的土地有償使用費,百分之三十上繳中央財政,百分之七十留給有關地方人民政府,都專項用於耕地開發。
《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第十七條
作出房屋徵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對被徵收人給予的補償包括:
(一)被徵收房屋價值的補償;
(二)因徵收房屋造成的搬遷、臨時安置的補償;
(三)因徵收房屋造成的停產停業損失的補償。
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制定補助和獎勵辦法,對被徵收人給予補助和獎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