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債權債務解答>債務債權律師解答>

借款合同金額跟實際到手金額不一致怎麼辦

債務債權律師解答 閱讀(3.32W)

借款合同約定金額和實際金額不一致的情況下,兩種處理方式:
1、如果是出借方預先扣除利息等後將餘額交付你的,以實際收到的款項作為借款本金。
2、如果不涉及前條情況,是出借方沒有按約足額交付借款的,可以要求出借方交付剩餘款項,實際計息仍以實際收到借款本金金額為準計算。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六百七十條 借款的利息不得預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預先在本金中扣除的,應當按照實際借款數額返還借款並計算利息。

借款合同金額跟實際到手金額不一致怎麼辦